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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莲池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1 10:15:23 阅读量:1327
焦庄乡毕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连忠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毕庄村村民毕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毕庄村集体土地1380平方米建房,被国土部门认定为非法占地,并被行政处罚。王连忠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5月10日,王连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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