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0-19 14:37:25 阅读量:1970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3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莲池区委开展了常规巡视。12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莲池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区委深刻认识到巡视组反馈意见体现的是省委的要求,抓好巡视整改是对区委班子旗帜鲜明讲政治的现实检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契机,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推动莲池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自觉把整改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力以赴、狠抓落实。
二是迅速组织发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当天,立即召开常委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1月6日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部署任务、压实责任,全面启动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全区上下,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精准、务实、有效的举措,以坚强的领导、严密的组织推动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推动巡视整改工作。
三是细化分解责任。1月3日,区委召开常委会议审定《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莲池区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区委主要领导带头认领,其他分管领导、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四是强化督导调度。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5次、专题调度会6次,对涉全局、难度大、影响广、关系群众利益的整改任务,亲自上手、身体力行、推动落实,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坚持区委分管领导具体推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后,区委连续调度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听进度、找问题、理思路、定措施、压责任,进一步绷紧弦、快推进。坚持全程督导,成立8个督导组,组建微信工作群,全方位督促、指导各单位各部门扎实履职,认真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五是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点面结合、长短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抓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又深挖思想根源、制度漏洞,逐项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先后出台《区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莲池区农村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一系列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性、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巡视整改推进到哪里,制度规范就覆盖到哪里,从根本上、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效果。3月4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书记带头对照检查,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围绕省委巡视反馈的四方面问题作了深刻反思,有效聚焦了问题、剖析了根源、明确了措施、增强了整改动力。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9项具体问题,已完成41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3项,未完成5项。
(一)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不到位,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乏力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工作缺乏实效
(1)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认真、走过场,有的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时发言材料从网上照搬照抄”问题。
一是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区委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追责问责。区委常委组织专题学习14次,并于2020年3月4日召开区委常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结合主题教育把作风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建立健全“一线工作制”和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扭转敷衍了事、得过且过的不良作风。二是跟踪督导,扎实推进。由区委常委任巡回督导组组长,将巡回督导组扩充到18个、人员增加到40人;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党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建立每天分析、研判、调度例会机制,保障了全区各级党组织主题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坚持把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建立了“调度会、提示卡、督办函”抓落实机制。三是创新机制,锤炼作风。在全体干部中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提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区委常委带头,创新四项工作机制,建立重点工作圈点例会机制、“走遍莲池”重点工作观摩拉练机制、“重点工作主题夜”机制和重点工作“日微志、日报告”机制,利用创新机制推动工作,锤炼干部作风。四是真抓实干,锤炼作风。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全区在抗疫一线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党员共计7154人,党组织544个;在深圳园征地拆迁工作中锤炼干部作风,区委下派19个工作队,实现了55户、59处成方连片违建全面清零;在创城工作中拉练干部队伍,建立了区委常委会圈点、观摩拉练、两级台账、信息反馈、督导巡查、日通报、周排名、群众监督等7项制度,以常态化机制激励区、乡、村(居)三级干部书记一线指导、现场调度,强力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工作的艰苦磨砺,干群朝夕相处、同甘共苦,初步锻造了一支作风优良、善打硬仗的干部队伍。
(2)关于“推动协同发展和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深化对接合作。发挥政府、高校和企业积极性,突出中关村、北京西城区、高端创新产业等重点区域、领域,用好北京文创大赛保定赛区、“5.18”经贸治谈会等国际国内经贸洽谈平台,深度宣传推介莲池区区位、交通、高校、文化优势,着力推动交流合作。二是做强平台支撑。全力加快保定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保定汽车科技产业园、保定经济开发区、保定工业园区建设,切实提升承载力和吸引力,为对接京津、服务雄安搭好平台、打下基础。保定工业园区,加快推动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加快推进研发中心、总部基地类项目、楼宇经济类项目、现代服务业类项目。保定汽车科技产业园,重点支持长城汽车发展壮大,以此吸引汽车产业上下游联动发展。保定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是保定市政府与深圳市政府落实京津冀一体化国家战略共同谋划实施的高科技产业园区,目前深圳园启动区一期项目正在加快推进,燕云城项目已开工建设。三是强化产业对接。研究制定《保定市莲池区主导产业专项规划(2018-2023)》,深入实施《莲池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对接京津,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健康、商贸物流、金融业、文化创意等方面的产业。全面落实莲池区《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办法》等优惠政策,用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京津高端创新产业转移。
(3)关于“落实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治理要求行动迟缓”问题。
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印发了《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莲池区反馈意见涉及白洋淀专项督察交办问题和区自查交办河道两侧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按照“分管部门的区级领导牵头行业问题整改,联系乡(镇、街道)的区级领导牵头具体问题整改”的原则,对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的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牵头区级领导进行了再次明确。二是强化督导调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召开8次调度会、现场会,对省委巡视交办问题进行调度,区白领办每天对重点问题进行督促核查,强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省白洋淀专项督察交办的5个问题,其中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一个问题正在协调解决;区自查发现的3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推动市区联动。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厘清了市、区两级执法部门在主城区排水管理方面的监察权、执法权,从制度层面弥补了监管漏洞、消除了监管死角死面。四是狠抓水质提升。先后出台了《加强涉水环境管理工作确保河流水质达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白洋淀流域河流断面水质提升保障方案》《白洋淀上游流域河流水质达标保障攻坚行动方案》,提出了冬春季辖区河流断面水质“保四争三”工作目标,并逐部门压实了工作任务、工作责任,有效推动了辖区河流水质改善。辖区四条跨界河流断面水质全部达到省定标准。
(4)关于“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乏力”问题。
一是强化政务服务。制定《莲池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明确由区级领导、区有关职能部门对43家规上工业企业、91家限上社消零企业进行包联,逐个走访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二是降低企业成本。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减税清费降成本政策,2019年减税降费12.22亿元,帮助企业申请政策性补贴资金1530万元。三是加快项目落地。深入梳理分析项目落地难原因、症结,进一步完善了项目领办、代办等制度,制定莲池区重点项目建设“五个一”领导分包责任表,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四是创新招商模式。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开展以商招商、以企招商。借助专业招商团队及先进运营能力开展专业化招商。五是狠抓经济运行。对主要经济指标,层层分解细化,实行属地、部门捆绑责任,开展联动排查,确保应统尽统、应收尽收;同时,强化指标分析、研判、调度,聚焦问题、针对施策,确保经济良性运行、高质量发展。2020年谋划建设省、市重点项目27个(省重点7个、市重点20个),目前18个新开、续建省市重点项目全部复工。
(5)关于“一些省市重点项目因用地征迁等因素无法开工,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至今未完成起步区供地”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深保园起步区供地。园区规划起步区2000亩,已基本完成征收补偿工作。目前,园区内展示中心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创投中心项目正在建设,燕云城项目已开工,创业广场项目已开工,其他待建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二是积极推进深保园后续用地征迁工作。今年以来,按照土地征收、组卷报批两不误、两推进原则,已获得省政府转征批复1353亩,目前正在同时推进四个批次1904亩农用地组卷报批。三是扎实做好保定汽车科技产业园(长城园)用地征迁工作。目前,已收储土地1.1万余亩,为项目落地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加快推进其他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征迁、组卷报批等工作。认真梳理深安·智谷、亦庄众联·保定创新园、长城总部服务基地、北纬39度新兴文化产业、老保定艺术小镇、支点创业基地二期、金鹏澜泊湾城市综合体等项目用地征迁、组卷报批等工作,目前部分项目已完成供地,其它项目已按项目进度情况完成用地征迁和组卷报批等前期工作。
2.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责任意识不强
(1)关于“主体责任有缺位”问题。
一是进行安排部署。印发了《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细化分解任务76项,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强化了全区干部的首都政治“护城河”意识,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地落实。二是加强督导落实。充分发挥8个巡视整改督导组作用,将贯彻落实工作作为巡视整改的重点督导内容,确保各单位认真落实到位。三是深刻对照反思。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将此问题纳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查摆内容,深刻反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通过整改全区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增强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2)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重新调整莲池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区党政主要领导任协调小组组长和第一责任人,全面加强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组织领导。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区情建立了常态摸排机制、综合研判机制、动态监管机制、及时化解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清单管理机制等六项工作机制。三是健全处置预案。围绕九个领域制定处置预案44个,明确了工作责任、处置措施、处置流程。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制定《关于推动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压实了责任、明确了任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舆论引导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莲池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执法协调工作机制》等系列文件,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应对处置能力。建立网络舆情预警反馈制度和网络舆情专报制度,截至目前,已下发《网络舆情预警通知单》32期,报送《网络舆情快报》22期。二是充实网信工作人员。区委网信办核定行政编制7名,已到位2人,事业编制4人,已到位3人,其他人员结合乡镇机构改革一并落实。三是购置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设备。按照上级要求,迅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设备。四是加强考核问责。按照《莲池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清单四办法”》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和问责纳入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和问责体系,进一步传导了压力、激发了动力。
3.推进深化改革缺乏主动性
(1)关于“深化改革责任感、紧迫感不强,缺乏谋划推动改革任务落实的主动意识”问题。
一是加强总体部署。2019年11月11日,区委召开深改委会议,听取改革办及八个专项小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深化改革工作,并对区委深改委及八个专项小组进行调整充实。2020年3月26日,区委再次召开深改委会议,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区委全面深化改革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区2020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二是强化专项改革。各改革专项小组均按要求对今年改革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共制定上报8个专题改革方案。通过专题研讨、会议部署、督导落实等方式,浓厚了改革氛围,增强了深化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更加主动、迅速的谋划推动改革任务落实。三是加强协调推动。发挥区委深改委谋划部署和深改办协调推动作用,推进各专项改革小组落实改革任务。
(2)关于“部分改革事项进展缓慢,行政审批局成立两年还不能集中办公,审批事项未实现‘一枚印章管到底’”问题。
一是加快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多次到滨海新区、雄安新区等地考察学习,完善设计方案,加快建设步伐,2019年11月27日莲池区政务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二是加快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受理。按照“应转必转”原则,加强协调推动,66项应划转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划转,实现了集中受理,并全部启用莲池区行政审批局审批专用章,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到底”。截至目前,累计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7800余件次。三是健全完善审批服务机制。推进“一窗受理”改革,形成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审批模式;积极推广使用“一窗通”“云窗办照APP”,通过微信公众号、大屏幕、广告机、二维码和明白纸等方式将办理流程进行宣传公示,引导群众“网上办”,做到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提高了审批效率。四是加强制度建设。行政审批局针对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和自身建设,形成了18项规章制度,为提升服务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履行“两个责任”重形轻效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关于“责任传导不到位”问题。
一是推动整改落实。对市委2018年度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出11项未完成或落实效果不好的整改事项。将其中8项整改事项在此次巡视整改中整改完成;1项整改事项在落实《关于省委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时完成;2项纳入区委《关于市委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扎实整改落实。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加强对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日常督导力度,确保各单位落实到位。通过整改落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明显提高,落实主体责任和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的主动性明显增强。
(2)关于“区委检查下级党组织2018年度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时,常委没有带队,没有形成检查报告,也没有向被检查党组织反馈整改问题”问题。
一是完善2018年度专项检查工作。对2018年度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形成专项检查报告,以文字形式向被检查党组织反馈,要求各单位与2019年度专项检查反馈意见一并整改,目前正在整改中。二是开展2019年度专项检查。制定《关于开展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由区委常委带队,按照方案要求对全区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年度考核并撰写了反馈意见。三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2020年3月26日,区委召开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四是建立责任体系。制定了区委《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及安排》,以及区委领导班子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区属各党委(党工委、党组)也建立了相应的责任体系。五是加强日常监督。制定《关于进一步协助党委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已下发履行主体责任提示卡75份,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压实主体责任;印发《关于建立定期谈话制度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由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于每年6月、12月与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两次集中谈话;区委巡察办将监督检查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明确写入区委巡察工作方案,作为区委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3)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欠缺”问题。
一是树牢全面从严治党意识。认真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第一责任人十项责任,逐一查摆、逐一落实,坚持动真碰硬、严肃纪律规矩。推动区委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一岗双责”责任落实。经常听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汇报,定期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杜绝“好人主义”思想,严格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通知》,将各级第一责任人落实情况进行记载,并纳入当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的内容进行考核。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对于效果不明显的果断启动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移交纪委予以追责问责。三是严肃会议纪律。对区委组织召开的会议,由区委办统计请假缺会人员情况,及时向区委主要领导报告,对无故缺会人员甚至旷工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4)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严”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党内谈话制度。2020年4月9日,区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 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动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通知》,对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如何开展党内谈话、谈话内容、程序、相关要求和结果运用进行了明确。统一设计了谈话表格,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记实手册》有机结合,每半年报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备案。二是加强检查监督。将党内谈话制度纳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管理,将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5)关于“反腐败协调机制运转不畅”问题。
一是明确工作规范。2019年11月19日,召开第一次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对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时限规定及时移送线索提出了明确要求。2019年11月20日,印发《中共莲池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明确了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遇有重特大典型案件随时召开。二是增强工作合力。制定了《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对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范围、移送程序、时限和工作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截至目前,共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5次,研究相关问题9个,会商问题线索5条,移送案件线索25条,推动联合办案1件。
(6)关于“多名干部行政处罚与党纪政务处分间隔2年以上,最长的8年”问题 。
一是开展专项行动。制定了《关于开展“问题线索移交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应移交未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未办结案件线索16条,按照快速移交、快速分办、快速处置、快速移送、跟踪督办的要求,全力推动案件线索核查处置。二是实现问题线索处置动态管理。建立了案件办理月调度制度,每月对已分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分析调度,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截至目前,已召开调度会14次,线索排查会8次,向26个单位和个人下发提示卡、督办卡93份。三是提高办案质量。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发现问题5个,完成整改5个。
(7)关于“巡察工作有差距”问题。
一是建立协作机制。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巡察办加强沟通协作,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区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区委组织部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巡视巡察移交问题整改落实的监督办法》,建立健全巡察期间情况通报、沟通协调、巡察整改监督等机制,推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完成移交工作。区委巡察办已将区委前五轮47个被巡察单位的全部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分别向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进行移交,共计移交问题713个。同时发函提示做好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明确每年12月30日前向巡察办通报开展日常监督情况。三是实行台账管理。巡察办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建立了整改未完成问题管理台账,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实行动态管理,纳入向区委汇报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8)关于“向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办结率低”的问题。
一是建立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月调度机制。每月调度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对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二是建立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分级管理制度。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的处分幅度,综合巡视巡察工作机构提出的分类处置意见,按反映内容严重程度将问题线索分为一般、重要、严重三个等级。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召开调度会3次,向区纪委监委移交的148件问题线索已办结139件,办结率为93.9%。
(9)关于“有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空挂名号,没有参加过巡察工作”问题。
一是充实巡察队伍力量。从全区范围内选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同志调入巡察机构,调整巡察干部10人。经过调整,区委巡察机构“一办四组”16名巡察干部全部到位,厘清了工作职责,进一步优化了巡察队伍年龄、知识、专业等结构,充实了区委巡察机构工作力量。二是专职专责从事巡察工作。结合区委第五轮巡察工作方案,对调整后的4个巡察组12名巡察干部及抽调参加第五轮巡察的36名同志进行了集中培训,统一编组开展巡察工作,解决了巡察组长、副组长挂名不干活的问题,为强化区委巡察工作提供了坚实的队伍保障。
2.监督责任履行不力
(1)关于“监督执纪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区纪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协助党委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采取约谈提醒、下发“提示卡”“督办函”、监督党内政治生活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压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共下发提示卡、督办函165份。印发《关于建立定期谈话制度和报告制度的通知》,上半年,区纪委主要负责人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一把手谈话13次,召开了纪委主要负责人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集体谈话会议、上半年工作专项述职暨集体谈心谈话会议。4月15日,召开全区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覆盖到47个区直机关、17个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251个村(社区)306名村(社区)干部。印发通报2期,召开案件通报会2次共通报典型案例19起。二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加强对中心工作和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围绕区委全会精神,重点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助力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从严治党等重大政治任务。今年以来,紧紧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产复工复学、助力做好“六保六稳”“6+1”等重点工作,派出2200余人次开展多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56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1人,第二种形态处理2人,第四种形态处理2人,正在采取留置措施审查调查中1人。针对当前村级监督弱化问题开展了村级监督制度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选取了7个村党支部书记由区纪委提级监督,3个村由乡镇纪委提名设置纪检委员。6月4日,“全市村(社区)监督制度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我区召开。三是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印发《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要从严处理的通知》,开展监督检查32次,发现问题线索16件,查处问题线索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各单位张贴《关于对思想作风纪律问题监督举报的明白纸》700余份,全区共发现并解决问题114个。
(2)关于“问题线索处置不科学”问题。
一是建立问题线索月排查机制。每月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调度问题线索排查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问题线索排查、处置、通报机制。二是建立问题线索处置、案件督促办理工作机制。对未处置的问题线索逐条研究,确定处置方式。坚持“即时分办、限时办结”,实行“台账式”管理,按照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期限、完成情况等统计相关数据,分析当前工作形势,切实做到类别清、底数清、进展清,确保问题线索精准处置到位。三是建立问题线索办理情况通报机制。每月对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案件办结率、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等进行排名通报。截至目前,共召开线索排查会3次、线索处置调度会7次,印发问题线索办理情况通报4期,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174件未办结问题线索,已查结108件,其中谈话函询46件,谈话函询率为42.6%,减存量、遏增量取得较好成效。
(3)关于“把握执纪标准不够精准规范”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区纪委监委内部印发《检查调查类材料归档规范》,明确具体标准、流程,确保严格规范执行,进一步统一了执纪标准。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制定了《2020年度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方案》,采取单位组织学习、选派工作人员到上级纪委“跟班学习”的方式强化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识别和处置违纪行为的能力。2019年11月份以来,区纪委监委组织集中培训4次、自学20次、理论测试5次、选派到市纪委监委审理室“跟班学习”工作人员3名,印发《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讲义和购置党纪条规、法律法规等工具书970余册,实现了精准执纪、规范执纪。三是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力度。2020年1月16日,印发《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要从严处理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委机关各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派驻机构对十九大以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要坚持从严处理。
(4)关于“警示教育覆盖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谋划部署。制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12项;制定《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二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小课堂”活动,以警示教育课程的形式,安排人员到各乡镇、街道进行巡讲,专题讲解基层易发多发的各类问题,以案明纪。截至目前,组织“廉政文化小课堂”3期,受教育人数140余人。拟组织干部分批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每年不少于1次。待条件允许,组织第一批50余名区直单位领导干部到市警示教育基地参观。三是组织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4月15日,区委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全体区级领导、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主要领导、村(社区)干部参会,覆盖到251个村(社区)306名村(社区)干部。会上通报典型案例7起,播放了以我区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为素材拍摄的专题警示教育片,取得良好警示教育效果。
(5)关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未按要求全部通报曝光”问题。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有关通报要求,对党的十九大以来莲池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盘点,对未通报的3起案件和新查处的 2起案件(3人)全部进行了通报曝光,进一步强化了警示震慑效果。
(6)关于“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区纪委班子配置结构不合理和区纪委缺配较多”问题。
针对两区合并造成的区纪委班子配置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结合纪委工作实际,对人员调整进行了充分酝酿沟通,待区委统筹调整干部时完善区纪委班子配置。针对缺配较多的问题,一是补充纪委监委机关人员。2019年11月25日从全区选派10名年轻干部进入区纪委监委机关,有效增强了纪检监察队伍力量,满足了纪检监察工作需要。二是落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2019年11月25日,从区直各单位选派13名政治表现优秀、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与纪委监委2名干部,共15人,组建完成5个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待区委统筹调整干部时,继续补充区纪委监委缺配的副科级室主任。
3.廉洁风险防控力度不够
(1)关于“对党员干部监督教育不到位”问题。
一是建立廉政风险点清单。制定《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筛查和防控的实施意见》,组织全区各单位进行廉政风险点筛查,建立廉政风险点清单。截至目前,54个单位完成廉政风险点筛查。开展了一季度廉政风险点清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6个、完成整改6个,进一步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加大了对廉洁风险的防控力度,扎紧了权力的制度笼子,一体推进了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二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按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2020年工作要点》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意识。整改期间,依托区廉政短信平台发送廉政短信提醒17期(累计至271期),涉及党员干部7480人(次)。三是开展集中监督检查。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全面监督、快查快处。四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制定《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管理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五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区67个单位对副科级以上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继续用好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手段,诚恳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关于“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高发”问题。
一是加强分析研判。针对近年来查处的农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坚持一案一剖析,深入查找制度措施、责任落实、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管理机制。二是加强组织监督管理。制定《莲池区农村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探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强化行为约束与监督管理;制定《莲池区关于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将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区委组织部,并提交区直联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选举完成后进行备案。三是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乡镇(街道)纪检组织班子建设、工作重点、干部管理、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硬件建设、经费保障等进行了规范,调整、完善包联乡镇(街道、区直部门)监督机制,细化监督办法,强化下沉监督。今年以来,区纪委共下沉督导80次,发现问题52个,提出建议53条。四是开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违法占地、侵占村集体资金、变卖村集体资产、学校乱收费”专项监督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五是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在窗口单位张贴《关于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欢迎群众举报的通知》并附二维码,进一步拓展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共开展明察暗访5次,发现问题线索2条,已立行立改。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
(1)关于“区委、区政府认识不到位,没有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一是深刻反思剖析。区委、区政府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上进行对照查摆,深刻剖析反思了政绩观方面存在的偏差和问题,为推动整改奠定了思想基础。二是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3月24日,印发《2020年全区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把2020年作为“作风建设提质年”,重点实施“疫情防控作风保障”、“头雁”带动、“四查四纠”、警示教育、群众评议、制度提升六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截至目前,排查发现、纠正作风问题3个。三是扎实整改突出问题。对2017年临时聘用的317名教辅人员续签留任,2018年2月全部续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截至目前,232人继续留任,15人考入我区在编教师,70人考入其他县(市、区)。对全区教辅人员进行摸排,经排查全区现有教辅人员477名,全部签订正规劳动合同,落实了“五险”。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教辅岗位500个,由区教体局根据教辅人员流失及学校发展情况,对各学校教辅岗数量进行核拨调整,并按照在编教师要求实行统一管理。
(2)关于“城区二环内原有大量违建驾校训练场严重污染环境,2017年取缔后大部分又迁至二环外继续违法重建,区政府再未整治”问题。
一是认真排查。2019年10月,再次组织对全区驾校训练场进行排查,查明我区驾校训练场共有43个,其中无手续或使用挂靠手续的驾校训练场29个。二是加大整治力度。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29个违规训练场拆除取缔21个,剩余8个。三是按照新政策加强管理。严格落实保定市《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用地有关问题的意见》(保自然资规字〔2020〕65号),按照新政策对涉及违规训练场尽快拆除。
(3)关于“2015年以来区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局对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局在巡视组进驻前才向组织部反馈了部分人的审计报告,期间组织部从未督促要账”问题。
一是完成审计计划。按照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结合审计资源实际,将68人次列入审计计划,目前,已全部完成审计并向区委组织部和相关部门反馈。二是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莲池区审计整改监督管理办法》和《莲池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区委组织部按计划委托审计,区审计局按要求进行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进一步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工作衔接机制,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不实,解决遗留问题不彻底方面
1.班子建设存在短板
(1)关于“不敢较真碰硬,解决两区合并、机构改革遗留问题不到位”问题。
一是摸清底数。统计梳理全区各单位超缺配情况、常务双设、党政分设情况及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领导干部名册。二是加快干部调整。立即启动干部调整工作,结合年轻干部选拔配备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对各单位职级职数和套转情况以及符合晋升条件人员情况进行测算,通过免去领导职务、晋升职级或保留职级,腾出领导职数消化超配领导干部。通过免兼职腾出兼职正科级领导和利用空缺领导职数,消化超配领导干部。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一是区委常委会制定执行标准。2020年4月9日,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区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会议集体决策、依法依纪决策、科学民主决策3项决策原则,规定了27项“三重一大”事项,规范了决策酝酿、集体决策、决策执行程序,进一步强化了科学决策的制度保障。二是区政府党组制定执行标准。2020年4月23日,区政府党组研究通过了《莲池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莲池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议事决策执行标准,规范了议事决策程序。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区委、区政府及各级党政班子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莲池区落地落实。
2.干部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问题较多
(1)关于“干部选用交流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完善选拔任用机制。结合年轻干部配备和首次晋升职级有关要求,大胆使用配备年轻干部。二是摸清底数。对全区干部进行了详细统计,形成了科级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年限干部名单,为下一步干部调整提供决策参考。三是推进干部调整。统筹安排干部调整工作,坚持多次轮动、分批调整的方式,最大程度盘活干部资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干部队伍活力和工作激情。
(2)关于“干部选任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严格干部考察程序。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考察中根据需要听取巡察机构、审计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二是落实干部选任全程纪实。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文件精神,结合莲池区实际,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实施细则》《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如实记载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形成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客观反映选人用人全过程和相关责任主体履职情况,推动实现选人用人全程监督、全程记录。
(3)关于“有的干部提拔使用存在干部身份存疑、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
一是开展人事档案二次审核。认真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河北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对全区在职公务员人事档案进行二次审核,重点核查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信息。截至目前,划定需审核档案1092册,已全部审核完成。二是对存在的问题扎实整改。对身份存疑的干部,另册管理,限制使用;因任职年限不够而造成违规破格提拔干部问题,区委做出深刻检查。三是严格执行干部政策。加强干部工作业务学习,严审资格条件,严把选人用人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党建工作还有薄弱环节
(1)关于“落实省委部署迟缓”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对照省委《意见》进行自查,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地落实。截至目前,省委《意见》中明确的各项任务,均进行了部署、安排、推动,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或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落实。二是扎实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召开全区党建大会和各领域推进会,高标准完成了“两委”换届工作,创新出台了《莲池区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考核动态管理办法(试行)》,9个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按期完成了治理转化;持续构建“5+3+N”村级组织架构,119个村普遍建立了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机制;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拨付47.5万元专项资金改造升级5个薄弱农村(社区)活动场所,农村综合服务站全部挂牌;村党组织3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问题基本扭转,102个村如期完成发展党员任务,占比86%;119个村基本实现有集体收入,79.8%的村集体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实现了省定目标;扎实开展“星火”示范创建工程,创建了21个“星火”示范点。三是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在五四路街道进行试点探索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实行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2019年12月底,全区10个街道全部建立了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四是抓实基层党建责任制。2020年1月22日,区委召开了2019年度全区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随后各基层党组织全部开展了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力推动了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2)关于“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不够”问题。
一是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不断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二是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三是落实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到街道社区“双报到”制度。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发挥机关党员表率作用。四是落实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转变作风、扎实工作,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新变化新气象。
(3)关于“一些部门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区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走形式”问题。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党组(党委)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基层支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利用“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加强日常自学;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区委抓总体、各党组(党委)抓牵头、支部抓落实的“三级抓”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各领域党建工作责任要求,梳理、明确、规范各党(工)委管理对象,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形成层级明确、协同高效、全面覆盖的机关党建管理体系。三是建立党建责任清单制度。将党建职责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制定《年度机关党的建设考核工作方案》,对落实“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及党建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制定莲池区《关于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制度机制推进机关治理和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有效防治“两张皮”等突出问题。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力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及党建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整改,全区机关党建质量明显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明显增强。
(4)关于“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问题。
一是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对村党组织书记的任职时间、违纪时间、党纪处分、违纪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深刻查找区委、组织部门、乡镇党委存在的监管漏洞。深入剖析主城区项目建设多、征迁占补偿涉及利益较大等特殊区情,找准违纪违法的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确保实效。二是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对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严格落实区级联审工作机制,村(社区)“两委”成员中凡涉及届中调整的,对候选人资格一律进行资格联审,发现问题的坚决挡在门外,确保从源头上纯洁农村干部队伍。三是加强农村干部监督管理。制定《莲池区农村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探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强化行为约束与监督管理,重点在村庄规划、土地征占、项目建设中,加大政策指导与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干部的履职行为。制定《莲池区关于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村党组织书记调整前,将预备人选提交区直联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调整后及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全面落实“一定三有”,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绩效酬相统一的工作机制,确保农村干部能干事、干好事、干成事、不出事,切实激励农村干部担当作为。四是加强干部培训。制定《2020年莲池区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计划》,分期举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专题集训班和外训班。同时,指导乡镇(街道)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常态化培训,实现“两委”干部培训“全覆盖”,切实通过教育培训引导农村(社区)干部遵规守纪、履职担当。五是开展“抓党建、促脱贫、保小康”活动。制发《关于在全区开展“抓党建、促脱贫、保小康”活动的实施方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实施“先锋引领”“能力提升”等行动为抓手,强化村党组织书记“领头羊”作用,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扎实整改,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党建基础,完善了教育、管理、监督长效机制,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向纵深发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农村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冲锋在前、攻坚在前,较好地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5)关于“一些村党支部化解信访隐患能力不足”问题。
一是严把选人标准,严格选人程序。坚决淘汰政治觉悟不高、法治意识不强、履职能力不强、工作业绩不优、群众评价不好的村党组织书记。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增强履职能力。扎实开展教育培训,提高村干部政治站位与履职能力,特别是处理化解信访矛盾隐患能力。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莲池区《农村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考核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将信访稳定工作纳入监管内容,对信访、维稳等工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两委”班子及班子成员,实行“一票否决”,定档为不合格的“两委”班子,确定为软弱涣散整顿对象。四是梳理上访隐患,集中攻坚化解。制定印发《关于农村信访问题集中攻坚化解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集中进行攻坚化解。
4.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意识欠缺
(1)关于“激励体系没有建立”问题。
一是传达学习。在二届九十三次区委常委会上集中传达学习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学习贯彻提出了要求。二是研究制定落实意见和具体举措。制定《莲池区关于进一步激励各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莲池区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关具体措施的通知》,建立干部日常考察监督管理机制和激励关爱机制,激励全区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2)关于“部分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不愿承担急难险重任务”问题。
一是加强督导考核。将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重大项目和经济运行等重点工作纳入大督查范围和年终考核,全程跟踪督导,确保落地落实。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项目落地过程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监督检查6次,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三是完成机关办公用房调整。随着莲池区行政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加快机关办公用房使用调整工作。截至目前,办公用房调整已完成。
(3)关于“对个别项目推动不力,三年时间没有确定开发企业,导致项目至今搁置”问题。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对两个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对该项目加大督导力度,向2个相关单位下发督办卡2份,2个单位已按时向区纪委回复。三是尽快确定开发企业,加快项目推进。制定《莲池区三丰中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待区棚户区改造联审会研究通过后立即推进该项目。
(四)落实巡视整改责任不到位,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方面
1.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1)关于“对照整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时,区委主要领导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没有明确区级领导干部整改任务,以基层整改代替自身整改”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区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常委任副组长或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担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制定了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逐项明确区级领导干部、责任部门党组(党委)、乡(镇、街道)党(工)委整改任务、整改责任,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三是加强督导落实。区委成立8个巡视整改工作督导组,对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包联,实施捆绑责任,进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2)关于“省委巡视反馈的对照整改任务,还有1项没有完成”问题。
一是我区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对接,配合上级部门推进基本农田调规。二是谋划后续工作推进方案,待基本农田调规后立即推动落实。
2.监督责任缺失缺位
(1)关于“区纪委和组织部日常监督重结果、轻过程,一些单位的《整改方案》措施空化、泛化、没有针对性,群众对整改成效满意度不高”问题。
一是强化全程监督。建立了约谈提醒、销号整改、跟踪督办等制度措施,确保砸实整改责任,坚决杜绝“一巡了之、巡而不改”问题。二是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制定《关于开展省市区委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自查。2020年4月7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牵头,抽调12名相关人员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为期6天的监督检查,对反馈问题逐项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14个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整改成效。三是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做好巡视巡察移交问题整改落实的监督办法》,明确巡视巡察问题移交后,要立即进行专题研究、细化分解、强化督促指导和检查调度,对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的,推倒重来、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做好整改结果公示工作。本次巡视整改结束后,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改进整改工作。通过完善机制、开展自查、专项监督,强化了日常过程监督,提升了整改质量,确保了整改效果。
根据省委第九巡视组移交我区问题线索,截至目前,立案6件,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13人。其中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13人、第二种形态处理13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对照省委巡视工作要求,仍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提升省委巡视成果,切实以巡视整改的新成效推动莲池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突出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从区委常委会做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不折不扣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以巡视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体现对党忠诚、为民负责,确保巡视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以全面整改的坚决行动和实际成效向省委交上合格答卷。
(二)突出常态长效,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坚决克服交卷过关思想,对巡视反馈的问题,不仅轰轰烈烈抓当前,更要久久为功抓长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区委将紧盯不放,持之以恒、驰而不息地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区委将深入剖析,找准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总结教训,举一反三,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切实做到抓实抓细抓长。同时,着眼形成长效,注重源头整改,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住漏洞,加强监督,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着力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带动一项工作的效果。
(三)突出整改实效,坚决推动各项工作全面突破。把巡视整改作为牵动工作全局的重要抓手,以整改转变作风、提振士气、激活全局,推动全区各项工作全面突破、上档升级。坚持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促进莲池区发展的动力,推动全区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312-310391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789号;邮政编码:071000;电子邮箱:quweibangongshi@126.com。
中共保定市莲池区委
2020年10月19日
分享到:
©中共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定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80124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