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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定市莲池区纪委 保定市莲池区监察委 例会制度(试行)

来源:莲池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2 15:29:14 阅读量:846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执行力,促进各工作环节和任务的积极落实、有机衔接和协调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周一(遇节假日或全区重要活动顺延)上午九点召开区纪委监委常委(委员)例会,分别汇报上周工作及本周计划,及时讨论、研究近期重点工作。

二、每月第一个周一(遇节假日或全区重要活动顺延)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由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组组长汇报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及时掌握、了解工作动态。

三、每季度第一个周一(遇节假日或全区重要活动顺延)召开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会议,由各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组组长分别汇报本季度工作及下季度工作安排,着重了解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实情,统筹调配各方力量,合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四、所有应参会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需提前按程序请假并委托其他同志参会汇报。

五、所有参会人员要提前做好参会准备,遵守会议纪律。

六、此项制度由办公室牵头落实,切实担负起会议组织、收发材料、存档备案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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