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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定市莲池区纪委 保定市莲池区监察委 台账管理制度(试行)

来源:莲池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2 15:30:22 阅读量:1021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区纪委监委办公室、组织部、党风室、案管室、审理室、信访室各司其职,分别根据职责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统计相关情况数据,分析当前工作形势,切实做到类别清、底数清、进展清,督促推进信息上报、督导检查、线索接转、案件办理等工作。

二、台账可按年度根据工作类别分项设立,也可综合设立,内容主要围绕各室职责范围开展的工作、委领导指定交办的重要工作或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填写。

三、台账应包括以下项目:工作项目、内容和要求、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期限、完成情况等,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减。

四、委领导每周例会后,对各自分管工作台账进行逐一核对,列出重点,抓紧督办。

五、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各室将台账情况进行汇总,排出先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纪委常委会审阅。

六、办公室对各室台账建立完善情况进行提醒和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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