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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区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细则

来源:莲池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22 11:30:24 阅读量:2516

一、品质规范

1.政治坚定,对党忠诚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履职之魂,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在政治上站稳立场、思想上辨明方向、行动上令行禁止,做让党放心的忠诚卫士。

2.牢记宗旨,服务人民

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将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第一任务。群众最痛恨的事就是我们最不能容忍的事,群众最关切的事就是我们最需要关注的事,群众最无奈的事就是我们最不能漠视的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紧紧地与人民群众站在一起,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人民群众信赖的公仆。

3.爱岗敬业,勇于担当

强化责任意识,牢记职责使命,热爱本职岗位,忠于职守、踏实履职、全心投入,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责,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敢于监督、敢于碰硬、敢于亮剑,做兢兢业业、履职尽责的模范。

4.勤学善思,务实创新

秉承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养成一种习惯,提高学习力,培养谋划力,增强支撑力,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积极开拓、锐意进取,做业务精通、探索创新的标兵。

5.维护团结,顾全大局

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自觉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不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相互支持、相互包容、相互尊重、相互欣赏,做合心、合力、合拍的表率。

二、纪律规范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

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严禁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及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在监督执纪问责中立场松动、态度暧昧,甚至与监督对象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沆瀣一气。

2.严格遵守组织纪律

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办案,办关系案、人情案;严禁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案件处理等事项;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已决定的工作事项;严禁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先斩后奏”;严禁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向组织或他人提供、反馈不实信息;严禁不按规定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游离于组织之外。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严禁不务正业、不抓主业,不认真、不正确、不积极履职,办事拖沓推诿、敷衍塞责;严禁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不守规矩、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严禁违背原则乱表态、违背事实乱说话;严禁违规使用审查调查措施;严禁擅自动用、处置涉案款物;严禁侵犯涉案人员合法权利。

4.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严禁泄露机关工作秘密;严禁打听、了解职责范围内不应该知道的案件情况和相关文件内容;严禁私自留存、隐匿、查阅、摘抄、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材料;严禁通风报信、泄露审查调查工作情况;严禁擅自发布、泄露、传播未公布的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事)件处理决定等。

5.严格遵守廉洁纪律

严禁口大气粗、颐指气使,打着纪检监察机关旗号办私事,以纪检监察干部的名义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严禁接受监督对象、被审查调查对象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纪执法的礼品、礼金等财物,或违规接受宴请、到企业食堂聚餐、参加在隐蔽“一桌餐”场所吃喝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在涉案单位安排私人事项、报销私人费用。

三、工作规范

1.态度端正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坚持求真务实、实干实政,出实招、办实事、重实效,做到“四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工作事项在自己这里出现偏差,决不允许工作链条在自己这里出现断裂,决不允许单位荣誉在自己这里受到损害,决不允许因为换届领导干部调整而影响工作。

2.程序合规

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及国家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各项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要求,讲规矩、重程序,不越规、不逾矩,不缺位、不错位。

3.质效并重

对自身承担的工作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每一项工作力求不折不扣、尽善尽美,经得起推敲、经得起检验。切实提高执行力,对看准的事情、定了的工作,不迟疑、不拖拉,坚持立说立行、善做善成。

4.秩序井然

自觉维护办公秩序,工作谋划有理有据,工作部署有力有节,工作落实有度有效,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干部之间同频共振。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美观,门窗干净,文件、资料、办公用品摆放有序。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待人文明礼貌、谦恭友善、亲切诚恳,合力创造轻松愉快的工作氛围。

四、形象规范

1.着装得体

工作着装要整洁得体,不穿拖鞋、短裤、超短裙、背心等过于露、透的服装,不穿奇装异服,不佩带有损公职人员形象的服饰,时刻注意纪检监察干部的特殊身份。

2.仪容端庄

上班期间,仪容仪表自然、大方、稳重,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不将消极、倦怠等不良情绪带到工作岗位上。

3.举止文明

工作中,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提倡说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做到热情、亲切、耐心;时刻注意行为端庄,坐有坐姿、站有站相,以自身行动维护机关整体形象。

五、社交规范

1.品行端正,情趣健康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培树纪检监察干部核心价值理念,自觉培养良好品德,追求健康生活情趣,坚定信仰,坚守底线,不参与黄、赌、毒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任何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不符合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的行为。

2.清以自修,诚以自勉

坚持正心为本、修身为基,时刻保持一种本领恐慌的危机感,一种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追求真理、向往进步,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和机会潜心为学、沉潜扎根,坚忍不拔、砥砺前行。

3.不以物惑,洁身自好

坚守简单纯粹做人的信条,自觉清理朋友圈、社交圈,不结交动机不纯的朋友,不参与牵涉利益输送的活动,不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淡泊名利,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心存敬畏、心存戒惧,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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