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莲池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10 11:02:24 阅读量:805
日前,经莲池区纪委监委批准,对五四路街道马家园村原党支部委员牛世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审查。
经查,2007年至2020年期间,牛世冬利用职务便利,将应交给村集体的租赁费、电费据为己有。
牛世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侵占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保定市莲池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牛世冬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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