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莲池区政府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莲池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01 12:36:26 阅读量:2110

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四轮巡察组于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10月31日对区政府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1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机关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检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区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区政府机关党组坚持把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和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的政治任务来抓。巡察意见反馈后,区机关党组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同时,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填制整改台账,明确了任务分工、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股室,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曹智光同志任组长,李宗辉同志、黄利红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副科级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高飞同志任组长,贾士其同志、庞丽莉同志为成员的监督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促整改工作,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全力推进整改。整改期间,机关党组及时掌握整改进展,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坚持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列入整改计划,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点,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四)强化成果运用。机关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同时,区政府办认真梳理反馈问题所涉及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公文制发、财务监督管理、值班考勤、保密管理、公务用车等系列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成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要求,区政府机关党组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检查,强化工作举措,狠抓整改落实,取得扎实有效的成果。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749个问题,已完成49个,同时建立所涉及问题系列相关规章制度9项,完善相关制度8项,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回头看之前,开展的不深入”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重视程度不够,学习要求不严”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政府机关党组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完善了主题教育“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学习标准,细化学习任务。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在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的基础上,区政府机关党组定制了主题教育知识展牌,印发了应知应会知识宣传画50张,悬挂在每个办公室,定制了专题教育明白纸手册100份,发放到每一个党员手中,确保每位党员时时看、随时学,努力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调研不够深入。对调查研究是党的基本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认识不到位、深入群众不够、掌握资料不细、课题支撑不足、报告内容不全”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政府机关党组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区政府机关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制定专门调研方案,逐课题制定详细的调研计划,深入部门,深入一线进行调研,全面了解和掌握基本情况,形成有价值、可操作调研报告12篇,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发展理念树立不牢。低碳环保意识不强,存在浪费现象;‘短、实、新’文风标准不高,内容不够精炼”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政府机关党组进一步树立新发展理念,增强低碳环保意识,大力倡导节约理念,杜绝“长明灯”、“电脑不休息”等现象。切实改进文风,发扬公文“短、实、新”,严把公文审批关,制定出台了《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制发规定》(室字〔20208号)、《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书传阅制度》(室字〔20209号),切实提高公文质量和水平。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安排部署不到位。党组对部分区委安排的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如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识形态领域等工作,有的没有召开会议,有的没有制定方案、成立组织、明确专人负责”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政府机关党组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识形态领域等工作纳入机关党组会、党支部会、党员大会重要议程,定期研究,并列入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内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目前已印发《中共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机关党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区委“扫黑除恶”方案要求,区政府办明确一名副科级领导牵头,宣传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通过电话、网上举报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目前已组织政府办全体党员完成“扫黑除恶”答题试卷60余份。

5)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贯彻落实不到位。有的工作没有具体的工作措施,没有细化任务分解和落实资料。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政府办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8年仅召开两次会议研究传达学习,没有按照《方案》要求每月研究一次,也没有落实督导指导责任;专项斗争知识答题、摸排线索、谈心谈话等档案资料缺失”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按照区委“扫黑除恶”方案要求,区政府办明确一名副科级领导牵头,宣传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通过电话、网上举报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将此项工作纳入区政府机关党组会、区政府办公室办公会的重要内容,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目前已完成“扫黑除恶”答题试卷60余份。

3.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6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班子成员分工不合理。部分副职未分工负责机关内部工作,只负责协助区级领导联系分管部门,定岗负责没有落实到全体人员,没有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导致党组在谋划总体工作上精力不足,应接不暇”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20191220日,召开区政府机关党组会议,研究班子成员分工事宜,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和所协调部门。2020116日,根据区政府领导分工,区政府机关党组再次召开会议,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修改完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做到上下有人管、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确保区政府办公室工作高效、协调、有序开展。

7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培养使用年轻干部重视不够。开展业务培训少,传帮带作用发挥不够,不能激发年轻干部的工作激情。有的年轻干部苦干实干精神弱化,工作热情不高,责任担当意识不强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20191217日,区长刘晓鹏,常务副区长张志定,副区长罗鸣远、魏立新、刘炎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政府办党支部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会上,区长刘晓鹏、常务副区长张志定对办公室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办公室副科级干部要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激发年轻干部的工作激情。办公室班子成员分头行动,对分管股室开展业务培训,同时加强横向沟通联系,以便更好地掌握全区工作动态。20191227日,区政府机关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办公室人员调整事宜,对秘书股、信息股工作人员进行整合,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8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政府机关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审批,印发了《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室字〔20201号)、《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室字〔20202号),对大额资金支出实行会议研究决定,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4.关于“树立四个意识不牢固”问题。

9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表率作用发挥不突出。对部分区委、区政府要求各单位落实的工作,没有带头推动工作落实。认为以‘两办’联合下发了文件就完成任务了,导致工作效果不理想。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政府机关党组将范化解重大风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纳入机关党组会议、党支部会重要议程,定期研判,带头推动工作落实。积极协调生态、金融、军人事务、住建、国土、民宗、卫健、公安、信访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生态环境、金融、涉军维稳、拆迁安置、民族宗教渗透、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等领域面临的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的排查化解工作。按照区委“扫黑除恶”方案要求,区政府办明确一名副科级领导牵头,宣传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通过电话、网上举报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区政府机关党会、政府办公室办公会重要内容,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目前已完成“扫黑除恶”答题试卷60余份。

10)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综合协调职能不到位。部分工作没有很好的行使上传下达、左右通达的职能”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主动加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委、区人大、区政协的沟通联系和工作对接,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强化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19共承办建议提案142件,包括人大建议42件,政协提案100件,走访率、办结率、满意(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二是强化与各部门、乡镇(街道)协调沟通。对领导交办事项,及时传达,认真督办,全力落实;对各单位提请解决的问题,主动汇报,适时反馈,协调推进。强化工作跟踪问效,对不落实的问题和不落实的环节,不断跟进督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重要批示事项得到全面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督查督办制度,明确办理要求和办结时限,督办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48件,办结率100%,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三是积极发挥“窗口”服务职能。印发了《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书传阅制度》(室字〔20209号),确保文书准确规范,快捷高效,为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提供服务。特别是开展肺炎防控工作以来,政府办整合腾出办公用房,疫情指挥部办公室集中在政府北院办公,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1)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处理工学矛盾不到位,学习不够深入。工作时间挤占学习时间,以事物繁忙为由,没有把理论学习作为硬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深入学习领会。部分同志没有学习笔记本,没有撰写心得体会”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政府机关党组积极妥善处理工学矛盾, 将理论学习作为政府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党组会、政府办党支部会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做到学习有记录,学后有体会。同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挤出时间和精力深入开展自学,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心笃行。

12)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学用结合不紧密,学习效果不理想。班子成员为学习而学习,学用脱节,学思践悟不深刻。提交的心得体会中,存在错别字、照搬照抄网上文章、与自身工作结合少等现象”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准确把握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精神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实际工作,做到学用结合,破解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班子成员心得体会文章结合自身工作进行了修改完善,提高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3)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程序不严谨。党组20182019两年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只有一次学习方案,学习内容没有党组书记签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政府机关党组进一步完善了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理论中心组学习程序,确保每次学习的方案和学习内容经党组书记审批。印发了《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务工作制度》(室字〔202015号),做到会前有方案、会中有记录、会后有档案。

14)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不认真,学习方法单一。中心组学习以干部领学为主,结合工作任务不具体,学习方式比较简单,缺乏灵活深入学习。个别党组成员心得体会内容不深刻,丢字落字,与本职工作联系不多,个别没有提交学习笔记本,缺乏书记总结发言等”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政府机关党组不断创新学习方法,在集中学习与自身学习相结合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围绕具体分管工作谈心得体会,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工作落实。机关党组要求各成员每次的学习交流材料需经党组书记审阅,杜绝照抄照搬、质量不高现象。同时要求党组成员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保存好个人学习笔记。

15)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没有设置学习园地,深入交流研讨不够,学习效果不理想”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政府机关党组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并广泛利用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载体,深入学习,交流研讨,做到学后有体会,学有所长,学有所用。加强硬件建设,专门腾出一大间办公室作为党员活动室,设置了学习园地,为广大党员提供了学习交流空间。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深入”问题。

16)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认识不深不透。没有用党建理论知识指导引领实践。研究不深,聚焦不够,对新时期宣传意识形态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不高”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政府机关党组把业务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同步部署、落实、检查。目前已印发《中共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机关党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新时期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和宣传。

17)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不实不细。党组出台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照搬照抄区文件,出现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党组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使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等内容。也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政府机关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机关党组会重要内容,强化理论武装并加大意识形态工作调研力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区政府机关党组意识形态“三清单四办法”,纳入述职。

18)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宣传没有到位。党组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学习力度不够,工作缺少安排部署。2018年没有按照区委要求,在理论中心组学习上安排宗教工作学习专题,对共产党员不信教传教作为政治纪律学习宣传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政府机关党组加大意识形态宣传力度,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形势宣传、经济宣传、民生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主题宣传,充分反映莲池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形势,充分展示当代社会主流,积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坚持每半年的研究一次宗教工作,必要时专题研究、随时进行安排部署。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聚焦党建工作不够”问题。

19)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机关党建缺乏重视。20172018年机关党组会议仅研究3次党建工作,且只有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志愿活动、民主生活会等内容,没有对党建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党组20162017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中没有党建工作内容;机关党支部2016-2018年没有党建工作计划、总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机关党组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按照“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推动工作开展。认真谋划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党建工作总结。

20)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建工作力量薄弱。负责党务工作的班子成员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党建工作上,只由一名刚参加工作的年轻干部协助负责,缺少对党务知识系统的学习和培训,业务不精,导致党建工作水平不高,党建核心引领作用发挥不强”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政府机关党组根据党组班子成员分工,明确了负责党建工作的副主任,同时,进一步配齐配强人员队伍,现有4名同志负责党务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2.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21)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职责界定不清。对党组和党支部的职责理解不透,存在党支部超范围研究由党组决定的事项。20191月机关党支部支委会议记录中,有安排部署2018年度政府机关党组民主生活会相关事宜内容超出支部权限”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政府机关党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履行党组与党支部各自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效率。重点加强了对党建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党组和党支部会议记录。

22)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信息登录不规范。存在支部手册基础信息错记、漏记、不按要求填写,支部班子台账不清、会议情况记录不详、撰写报告不严谨等现象。如:党支部手册中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员、入党申请人、党费缴纳等信息登记不完整,党员党内职务登记为副县、副科等行政职务;机关支部20188月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有六项议程,会议报告却表述为七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进一步完善了党支部手册中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员、入党申请人、党费缴纳等信息。进一步加强党建基础工作,完善和规范各类信息的登记、统计,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确保理清班子台账、详细记录会议情况,按要求实事求是撰写报告,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23)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的阵地建设缺失。机关党支部无专门的党员活动室,党建制度未公开上墙”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机关党组进一步加强支部阵地建设,专门腾出一间办公室作为党员活动室,同时将进一步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公开上墙,加强党建制度宣传,提升党员干部对党建的认识。

3.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

24)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标准不高,部分会议召开次数不够,会议内容记录不规范。如:机关支部2017年以来只上党课4次。20191月召开的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记录在支部手册中;党员大会记录为党组民主生活会内容等”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每月1次专题党组会议、每季度1次党员大会、每月1次支部会议、每月15日开展主题党员日活动,分类建全完善会议记录。注重细节把握,认真填写支部工作手册、会议签到等。

25)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评议党员环节缺失。评议结果记录简单,参会党员底数不清,签名笔迹一致。如20183月参加民主评议党员签名笔迹一致,评议过程只有民主评议党员一句话内容。2019年机关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只有优秀、合格人数,无具体党员姓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规定程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不敷衍了事,注重评定效果,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

26)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内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有差距。双重组织生活概念混淆,撰写材料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不严格,部分会议材料缺失。如讲转强抓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部分班子成员没有严格按照“五围绕”要求对照检查。党组在2016-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对上年度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缺失”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政府机关党组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党史学习,充分发挥支部委员表率作用,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按照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抓实抓细会议程序。要求党组成员、支部委员每次的学习交流材料需经党组书记审阅,杜绝照抄照搬、质量不高现象。

4.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27)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党费收缴底账不清、党费票据缺失、缴纳不及时等现象。2017年缴纳党费党员41名,与党费收据上40名党员缴纳党费人数不符;2018年只有一张9795元半年党费收据;个别党员201812月没有缴纳党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主动、按月、足额向党组织补齐并按时上缴党费,及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将从严从快整改落实到位。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现象时有抬头”问题。

28)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在思维上存在惯性,对形式主义危害性认识不深刻,表现为个别同志工作总结撰写不认真,部分同志2016-2018年度个人工作总结和述职述廉报告内容雷同”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政府机关党组全面转变工作作风,杜绝形式主义,班子成员紧密结合分管工作撰写工作总结,做到切合实际、求真务实,杜绝照抄照搬、质量不高现象。每位同志的总结和述职述廉报告经党组书记把关后上报。

29)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停留在一般性的布置多,抓落实力度不够。党组会议内容大部分是传达学习文件,没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推进举措。如20171214日党组会议记录简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标准强化落实措施。原汁原味记录党组会议记录,加强对会议决定事项的监督与落实,拓宽思路方法,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2.关于“工作作风尚需改进”问题。

30)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文件格式不正确。个别文件名与字头纸不一致现象。如政府办印发的《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莲池区白洋淀上游流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字头纸和落款单位都是: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名却是莲池区人民政府”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制定印发了《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制发规定》(室字〔20208号),严把公文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确保文件格式规范,提升公文质量。

31)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文件文种不明确”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制定印发了《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制发规定》(室字〔20208号),严把公文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确保文种正确,附注齐全。

32)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有的文件还存在多字、少字、错别字等现象”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制定印发了《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制发规定》(室字〔20208号),严把公文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确保内容简洁,表述准确,文字无误。

3.关于“服务意识还需加强”问题。

33)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班子成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树立不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弱化。表现为下基层次数少,了解群众困难少,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到位。如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政府办帮扶方式上单一,仅限于提供生活必需品,还没有真正把实际需要和困难纳入进来,走访慰问次数也没有达到上级要求”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不断增强宗旨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每月到结对帮扶贫困户孟祥雨家中开展一次慰问活动,根据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帮扶工作。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日常监督有缺失”问题。

34)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在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上,没有坚持高标准。经常性教育缺失,干部自律意识不强,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穿工作始终,日常监督聚焦不够,警示教育次数少,结合实际不紧密,如2016-2018年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内容只有8次,且没有制定具体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没有做到经常抓、抓经常”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政府机关党组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力度,严守纪律规矩,增加警示教育次数,建立警示教育学习制度,坚持党员大会必学警示教育反面典型,教育和警示党员干部汲取教训,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紧密结合实际,围绕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自觉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教育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党规经常性检视自身问题。

2.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35)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考勤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组只关注制定制度,忽视制度执行,考勤制度落实不严格。抽查发现,办公室所有房间都没有去向卡,个别人员外出不请假,请假条没有按照《莲池区政府办公室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的要求规范统一填写”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围绕内部管理,完善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值班制度,设置人员去向卡,制定印发了《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室字〔202014号),进一步规范请假程序,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做到常抓常管常严。

36)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值班制度不严格。谈话发现个别工作人员没有参与值班”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制定印发了《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值班工作制度》(室字〔202013号),严格执行办公室科级领导带班、办公室人员双岗值班模式,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杜绝迟到早退、脱岗、空岗、漏岗现象的发生。

3.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问题。

37)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档案管理不连续。如20174月份之前无公车使用和加油卡使用登记等相关资料”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制定印发了《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调度员工作规定》,政府办设一名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车辆调度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派车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派车,同时,认真填写记录本,对重要事项做好登记和交接,特别是未办完事项,必须交接清楚,不得因此误事。

38)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加油卡使用记录与实际加油不符。经与加油站出具的对账单比对,存在多登、漏登、错登13次”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制定印发了《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燃油管理规定》,所有政府办公务车辆严格按照规定到定点范围内的加油公司,统一持卡加油。在使用过程中,对用油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和信息登记,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如需加油需携带加油卡。因外地出差,定点加油公司不能加油等特殊情况,报请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使用现金加油,凭发票按规定程序报销,同时,办公室对加油数量和金额进行备案,以便统计油耗。

39)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公车使用不严格。存在一般公务使用公车现象。如:办理电话业务、签约等日常工作使用公车”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制定印发了《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凡车辆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申请报批程序,明确使用范围,重点保障区政府机要、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抢险救灾、下乡调研、督查检查、外出考察等;组织市区级大型会议、参加省市当天通知的紧急会议等;其他省、市、县领导来我区参观学习等,一般公务不得使用。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40)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深刻,工作浮于表面,制定《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安排及任务》照抄区委文件,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与工作业务联系不紧密,具体落实缺乏抓手”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政府机关党组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要担当尽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和政府机关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制度,分析和解决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41)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记实手册》提供不全。全体班子成员均没有提供20172018年度的《记实手册》,个别同志未提交2019年《记实手册》及责任清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政府机关党组班子成员进一步规范完善了《纪实手册》,同时,按照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范围,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明确每年、每半年、每季度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做得怎么样,对须记录的内容一目了然。

42)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记实手册》填写不规范。2019年个别班子成员没有按照《记实手册》要求填写工作计划、谈心谈话、学习教育等方面内容,记录会议内容多,对照责任清单抓工作落实少”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政府机关党组进一步明确了填写要求,定期梳理汇总机关党组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会议、重点工作情况,详细列出必须要记录的内容和要开展的工作,按要求填写工作计划、谈心谈话、学习教育等方面内容,通过边学手册边做实践,进一步摆正工作方向,理顺工作思路。

2.关于“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43)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对四个不直接分管重视不够,没有严格执行,没有安排副职分管人事、财务、大宗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标四项工作,一把手直接负责,致使权力运行高度集中,缺乏有效监督”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20191220日,召开区政府机关党组会议,对班子成员进行了分工,对全体人员进行定岗定责。严格落实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正职监管、副职分管、程序规范、风险防控”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和民主公开。

(七)加强对巡视整改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方面

1.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44)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巡视整改重视不够,主体责任意识不强。2018年以来,区委对照中央和省委巡视河北、保定反馈意见,制定下发我区对照整改方案,要求各单位深入对照整改。政府机关党组存在查找问题不深刻,制定措施不具体的情况,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区机关党组坚持把各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和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强化工作举措,全力推进整改。针对九届省委第七轮巡视和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诚恳接受,严格对照反馈问题和意见要求,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第一时间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任务和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5)关于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党组对2018年度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不到位,会前谈心谈话不深入,征求意见不充分;会中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开展批评不深刻,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会后整改情况报告缺失”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按要求开展好民主生活会,严格会议召开程序,坚持会前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都要制定方案,下发通知,在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班子剖析材料和党组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会上,机关党组成员之间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坚持原则,对其他同志提出提醒意见,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区委巡查办共计移交区政府机关党组2件问题线索,截止目前,共初核2件,了结2件,给予通报批评1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坚持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长期坚持的事项,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0628日至827日)。联系方式:电话0312-3103825;邮政信箱: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邮政编码:071000;电子邮箱:zfb677@126.com


分享到:

©中共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定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80124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