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莲池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01 11:04:20 阅读量:2415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22日至10月31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保定市莲池区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10日,区委巡察组向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1、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整改。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机关全体干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并分析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成立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的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服务基层不到位等七个方面39条问题,逐条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为高效推进整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局党组积极做好巡察整改最后一公里,把做好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对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全部认领,坚决整改,并责任到人。召开专题整改会议,逐条对照,建立台账,全面整改,坚决做到“三不”、“三真”、“三确保”即不推诿、不扯皮、不敷衍,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确保认识到位、整改到位、成果运用到位。
3、建章立制,全面提升。我局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莲池区统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莲池区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制度,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标本兼治,构建依法行政、廉法从政、为民务政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面提升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
4、结合实际,推进工作。一是坚持整改问题与落实区委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统计工作相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三是坚持与“讲政治、转作风、强责任、抓落实”行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充分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在区委巡察组的指导帮助下,区统计局党组领导班子坚持以上率下,形成全会齐心协力推进巡察整改的工作局面,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七个方面19个问题39条整改任务,均已整改完成。通过整改共制定了9项制度。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不明显”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主题教育活动重视程度不够。局党组没有把主题教育放在首要位置,按部就班推进,内发学习动力不足,对中央精神的理解不深入不透彻。比如,在教育活动中,局党组班子成员照抄原文机械记笔记,撰写的交流研讨发言与本职业务联系不紧密,没有真正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着力强化支部成员的学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研讨交流等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支部的堡垒作用,达到相互促进、共同进步。二是加强教育党员、引导党员,支部带头学、督促学、集中学,提高党员的理论素养。我局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增加了个人自学环节,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公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等系列理论知识。三是将主题教育与统计工作相结合,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统计部门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增强全局人员的法规意识。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主题教育活动调查研究不深入、不全面。局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只是凭传统经验,在办公室闭门造车写报告,叙述业务工作现状多,对存在的问题分析不够,对根源挖掘不深,不触及思想深处,解决问题的针对性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我局以此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要求所有科级领导干部严格按照主题教育专题调研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实际,明确调研主题和方案,扎实开展了专题调研,认真总结分析调研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思路和措施,通过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班子成员对自己的调研成果进行分享,对调研遇到的问题互相沟通交流,调研结束后,形成调研报告共计7份。
2.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程序不规范。局党组会议组织程序不严谨,以党政班子会、支委会代替党组会议,党组没有专用会议记录本,与行政会一本记录,党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制定了《莲池区统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在实践中严格做好会议事项的区分,彻底解决以党政班子会、支委会代替党组会议的问题。同时专会专本,将党组会议记录本与行政会议记录本区别开来。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党组制度不规范。党组没有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落实相关制度,对应该由党组讨论决定的12类大事项没有结合实际进行明确细化,没有列出具体清单,没有建立‘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对重大事项标准界定不清”问题。
整改措施:局党组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制定完善了《莲池区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制度》,严格按“三重一大”议事程序落实,做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作用。同时针对待议事的事项,按流程会前进行调查研究和记录,制定完善相关方案。截至2019年年底,局领导班子根据《“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共商讨通过了各类事项9件。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政治意识不强。局党组抓政治引领不到位,党员干部党性觉悟不够高。比如部分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掌握不深不透,没有深入思考”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经常性思想教育,提高站位。对全体党员尤其是班子成员加强经常性思想教育,通过强化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提高部分党员干部站在大局高度认识问题、思考问题、处理问题的政治站位。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思想教育不到位。党组忽视党的思想政策宣传教育,特别是对青年干部引导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一方面对全局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讲经常性教育与党课学习、党员活动日活动相结合,提升全局干部的党性修养。另一方面鼓励和支持非党员干部积极入党,扩充党员队伍。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规范”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开展普查不规范。2018年开展经济普查,统计局党组没有按照保政函(2018)30号文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通知》要求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局党组没有对该项工作进行研究,直接召开行政会议安排部署,普查开展中也暴露出了很多隐患。”问题。
整改措施:一方面每次普查前严格根据上级统计机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要求开展相关普查工作。另一方面制定了《普查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使普查用人规范化。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生态环境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中央大力推进的重点工作,但通过查阅会议记录发现,局党组没有传达区委、区政府2019年3月21日印发的《莲池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2018年7月25日印发的《莲池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也没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案部署的方法举措。”的决策部署传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按时传达各级文件会议精神。于2019年11月25日向全体领导干部传达了《莲池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莲池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二是严格执行周例会制度,及时研究部署上级文件精神,特殊情况随时安排部署。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视程度不够。局党组制定的实施方案不严谨,针对性不强。如,指导思想方面有“引导教育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表述。还比如,方案中“三、活动内容…”与“五、活动内容…”标题重复。”问题。
整改措施:结合“两学一做”、“学习强国”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按照方案的步骤组织学习,切实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将各有关内容纳入到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名党组成员加强集中学习和自学学习深度。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在工作中加强严谨性和针对性。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实施不规范。局党组没有严格按照莲发[2017]16号《中共保定莲池区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文化强区幸福魅力莲池新局面的决定》文件落实,局党组成员宣讲不够,没有发现宣讲记录。在集中学习阶段,部分干部学习笔记与学习计划内容不符”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学习方案,由局党组成员进行宣讲,强化全体党员对十九大精神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调整了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明确要求每月集中一次学习,要求学习笔记清楚、认真;三是对个别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他们端正学习态度,笔记内容按学习计划要求严格落实。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质量不高。局党组抓学习教育方式单一,以灌输教育为主,没有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大座谈’、‘大讲堂’、‘大培训’活动,局限于传达文件,交流研讨较少”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自学,在理论中心组及党员年度学习计划中增加自学篇目,对自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了解大家的日常学习情况,保证学习效果。二是丰富学习形式,通过集中观看宣传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运用微信、学习强国等新媒体提高学习积极性。三是注重加强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的能力,以业务工作为落脚点,将业务工作与党建学习、主题活动紧密结合,推动作风转变,强化战斗力。
2.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没有坚持常态化。巡察发现,局党组在办公地点搬迁过程中,因文书资料管理不善,2016年、2017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资料丢失。2018、2019年没有制定‘两学一做’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也没发现其他相关材料,没有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专题研究完善2019年“两学一做”学习计划,加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章》等学习内容,全体党员按计划开展学习活动,记笔记、写心得。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班子成员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增加了个人自学环节,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公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等系列理论知识,每名科级干部都撰写了学习心得共35篇。学习中坚持读原著、悟原理,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理解,有力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工作能力不断提升。三是明确专人负责,对“两学一做”学习资料整理归档,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思想认识不够。局党组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同党建以及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没有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滑平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措施,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共同部署,统筹推进。坚持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主要途径,扎实推进理论武装。二是严格纪律作风。深入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对反馈的具体问题,特别是涉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全面整改提升。主动深化固化,开展了纠正“四风”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和政治性警示教育等一系列主题活动,不断增强全局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抓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力度不够。局党组和机关支部组织意识形态专题教育少,普通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强化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教育和培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水平,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政治能力、政治鉴别力,坚定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坚决抵制错误思想和言论。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引导不够。仅2018年传达了一次党员不信教要求,其余未对宗教工作进行强调和研究部署。2018年理论学习中心组未按要求安排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学习。”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和有关文件、条例的学习,建立健全年度学习计划,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不少于一次。三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局宗教工作,成立了莲池区统计局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统一对全局领导干部的信教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未发现相关问题。
4.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视不够。局党组落实莲宣字[2018]1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理论武装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不严格,没有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也没有列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学习计划照抄照搬”问题。
整改措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理论武装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同时根据当前的学习重点,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拟定当前的中心组学习计划。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贯彻不严格。局党组没有按照理论中心组学习要求落实,2018年局党组四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均没有交流发言。第三次和第四次学习没有领导总结发言;2018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记录过于简单,第二次学习总结发言没有发言内容,全年无交流发言记录。部分党员干部未达到学习计划要求,学习流于形式,学习笔记与学习计划不符,字迹潦草、缺少环节。”问题。
整改措施:一方面严格按要求理论中心组学习要求推进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认真制定阶段性学习安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确定重点思考题目和中心发言人,建立健全学习档案,建立学习预告、考勤、通报交流和考核制度。另一方面对部分党组成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认真对待理论中心组学习,按要求、按计划、按方案开展学习。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党组没有专门研究推进党建工作的会议内容,虽然局党组班子成员兼任机关支部班子成员,但抓党建成效不明显,各项制度落实质量不高,机关支部建设存有较多瑕疵”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二是认真学习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意见》,着力推进支部建设,强化制度约束,大力推进机关党支部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三是明确专人负责,对党建工作的资料整理归档。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员干部作用发挥不到位。机关支部开展党员活动以理论学习为主,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较少,作用发挥不明显。有个别干部思想上存在一定情绪,工作积极性不高,面对问题“畏首畏尾”。”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理论政策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的各项理论和方针政策,提高党员认识、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目标,以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毅力经受各种困难。三是加强党章党性教育。教育党员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视为自己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讲责任、讲奉献,忠实地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四是丰富支部活动形式。在组织学习的基础上,丰富党员活动日的活动形式。于2019年11月15日组织全体党员到天马社区开展义务劳动,主动服务群众,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提升了党性修养,使党员的身心得到了双重锻炼。
2.关于“机关支部建设不规范”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机关支部建设工作内容不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不规范,关键环节缺失,内容记录不全面,支部会议研究局行政事务”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支部建设强化党建知识学习,熟知党建工作基本知识。同时要求负责记录工作手册的人员专程到区机关工委进行学习,规范记录,纠正记录错误。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况,立行要求整改,将缺项补记完善。二是将支部会议与行政会议区分开来。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机关支部建设工作程序不规范。党课教育与支部党员大会不区分,教育手段方式单一,会议签到不严谨,党内活动称呼行政职务”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局支部工作,并对负责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支部建设工作程序严格按要求开展。二是丰富教育手段,提高思想意识。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领导领学等方式,以微信、QQ、学习强国等程序为载体,丰富教育手段,提升学习效率,强化学习深度,提升支部人员思想意识。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机关支部阵地建设不规范。机关支部的活动场所缺乏系统规范,没有党旗、党徽等党的元素,党建阵地特征不明显,缺乏严肃性”问题。
整改措施:积极推进机关支部的活动阵地建设,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按要求为活动场所配备党旗、党徽等党的元素,努力营造浓厚的党建活动氛围。
3.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存在会前准备不充分现象,同志间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深刻尖锐,大部分同志顾及面子,没有诚恳指出对方问题,流于表面,蜻蜓点水,不能触及思想灵魂”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实际制订计划。根据上级党委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方案要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强。二是组织学习提高认识。会前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好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每位班子成员都要按照民主生活会规定的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要求,认真自学和参加集中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三是要广泛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干部和群众对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如实反馈。四是教育领导干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发挥党的优良传统、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内容来抓,增强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引导不到位。部分机关干部存在认识误区,认为中央八项规定是领导层面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认识存在偏差。”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学习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讲话、文件和查处违反纪律的通报,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的重要性。二是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并严格学习落实。按计划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切实提高统计工作廉政意识,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开展调查研究少。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前,没有发现局党组班子成员就如何推进工作走访调研的痕迹,对存在的难题分析不够,存在不少瑕疵。”问题。
整改措施: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要求所有党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主题教育专题调研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实际,明确调研主题和方案,扎实开展了专题调研,认真总结分析调研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思路和措施,通过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班子成员对自己的调研成果进行分享,对调研遇到的问题互相沟通交流,调研结束后,形成调研报告共计7份。同时将调查研究当成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来抓。
2.关于“抓改进‘四风’不到位”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责任意识不强。统计局有执法权,部分人员也有执法资格,但从2015年莲池区成立以来,没有发现独立执法相关档案,多以提醒企业自行整改了结,执法力度小,缺乏震慑力。”问题。
整改措施:增强统计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一是2019年选派三名业务骨干参加河北省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培训和执法考试,增强我局的统计力量,提高业务人员的执法能力。二是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我局于11月对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四个行业“四上企业”的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通过开展抽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开展整改,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抓早抓小,加强统计数据生产过程的事中和事后监管。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作风不严谨。局内文件资料丢失较多,部分会议记录、汇报材料、工作记录等档案缺失,日常工作缺乏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定期检查相关资料。各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的文件资料进行定期检查,特别是办公室、党务等会议多、文件细、资料杂的重点科室进行重点检查。二是加强资料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区分行政工作和党务工作,杜绝二者混杂。
3.关于“服务基层工作不到位”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举措不到位。局党组存在以召开会议落实上级要求现象,对上级文件停留在传达学习层面,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上级的工作部署,在研究分析、吃透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细化分解、精细部署、狠抓落实,有效推动本单位工作高质量开展。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联系企业不到位。通过查阅资料,没发现局党组班子定期联系走访企业的方案、计划和记录”问题。
整改措施:建立《莲池区统计局调研服务方案》,规定每名班子成员每年走访调研企业次数不得少于1次,每次调研要有调研方案、调研计划和调研记录,调研结束后要形成调研报告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纪律教育不规范,执行不严格”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没有按照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制定具体措施贯彻落实,教育形式单一,效果不显著”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党纪教育工作计划》,实现党纪教育经常化,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二是多种形式开展纪律教育,一方面通过自学、集中学习、领学等方式开展纪律教育,另一方面灵活运用微信、QQ、学习强国等现代化多媒体方式开展学习。三是制定有效管用的党员队伍监督管理办法,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见效。
2.关于“日常监督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不够,工作落实不规范。比如,部分班子成员《纪实手册》填写不及时,个人责任清单有缺失,填写业务工作内容,与廉政纪律关联不紧密。还比如,局党组多是在会议上强调纪律,没有结合每名党员干部实际,开展有针对性地谈话提醒。”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党纪监督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把党纪监督工作落实到实处,贯彻到常态。二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要求每名班子成员之间每季度谈话一次,每名班子成员每季度还要至少和两名一般干部谈心谈话一次,并做好记录。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格”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局党组对管党治党重要性认识不深刻,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没有按照要求对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各项任务。大部分机关干部对廉政风险防范认识不足,认为自己没有风险点,不需要防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提升统计工作能力的基础,不断拓宽学习教育渠道,以党组会议集体学习为引领,采取领导带头领学、支部组织深学与研讨交流等方式,深入系统的学习领会党的系列理论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和统计系统各级会议精神,不断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在思想上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实际行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二是制定全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不断明晰责任体系职责定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并进行年度专项考核,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坚持将党建工作作为统计工作发展的内生动力,以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为重点,严肃认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切实做到党内各项组织生活正常规范、严肃认真。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部分班子成员认识不清,抓落实不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没有抓手,督导检查少。比如,有的班子成员不知道‘一岗双责’是什么,对下属人员管理存在漏洞,认为下属人员经办的事,只要自己不签字就不承担责任。还比如,班子成员在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中没有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总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教育引导,切实提高对“一岗双责”的认识程度,结合本职落实好相关工作,并在当年的工作总结中加入“一岗双责”的内容。二是对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分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汇报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各自分管工作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向局党组认真汇报。三是结合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就履行“一岗双责”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存在不足进行深入剖析。同时,结合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体要求,进一步明确问题整改方向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实处,提高统计防风险意识。
2.关于“重点领域党风廉政风险防范不到位”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对大项工作的廉政防范统筹不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判不到位。比如,开展经济普查中,在重大事项的重要环节上廉政风险防范不够,没有同步对统计员招聘管理和财务采购进行研判,针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没有推出防范措施。”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各专业按照要求,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加强内部防控。二是专业和个人结合岗位职能职责、权力行使、作风状况等方面,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认真查找专业和个人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认真分析表现形式和形成原因,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强化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认识,增强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合规合法。
3.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现金支出管理不规范。存在大额现金支出现象,有的支出没有附领用清单”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要求主管财务领导、会计要坚持原则把好关,一把手要熟练掌握财务审批规定。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购置办公用品超标现象。没有严格按照《保定市莲池区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国有资产配置暂行标准》落实,购置沙发、办公电脑存在超标问题”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保定市莲池区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国有资产配置暂行标准》落实办公用品购置,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报销制度不严格。存在没有经手人签字报销票据现象。比如,2016年5月15号凭证,购买电脑耗材6900元,没有经手人签字直接入账。”问题。
整改措施:切实加强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财务工作水平、业务素质。围绕日常财务管理、基层报帐核销、财务支出程序等环节,同时进一步细化并完善《财务报销制度》。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工会账目不规范。会计账簿设置不健全,只有一本流水账。”问题。
整改措施:对工会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学习《工会法》并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落实工会账目。
(七)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方面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格”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一问责八清理’整改不到位。巡察发现,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统计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执法制度和入统企业审批流程未公开,巡察发现,这两项问题仍然没有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整改行动,在整改方案的基础上,理清问题清单,完善责任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二是增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经常性,查漏补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资料台帐,具体细化整改措施。三是对“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查摆出的问题再进行梳理,逐条对照检查,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八)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巡察期间,区纪委监委共移交我局3件问题线索,截止目前,共初核3件、了结3件。其中,2条问题线索给予谈话提醒处理2人,1条问题线索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检查处理1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精神,不断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到位,改彻底。
(一)强化责任,巩固成果
严格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制定的整改措施,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分解,级级落实,不搞变通,不打折扣,确保整改到位,并适时开展“回头看”,举一反三,巩固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在强化整改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事事有研究,事事有依据,事事有制度,养成法制思维,形成按规矩办事的良好习惯,确保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使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加强监管,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遏制“四风”,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认识到位,督导检查到位,教育管理到位,以对区委负责、对群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真的担当,抓好全局各项工作,推动统计事业迈上新台阶,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0年6月28日至8月27日)。联系方式:电话7552536邮政信箱:保定市七一中路789号;邮政编码:071000;电子邮箱: lcqtjj@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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