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莲池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01 12:32:37 阅读量:1727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22日至10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保定工业园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12月6日,区委巡察组向保定工业园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积极整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作为党的建设首要政治任务。12月12日,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园区召开了党工委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研究、讨论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整改措施,成立了园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起草了园区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初稿),将巡察反馈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12月23日,园区召开党工委会议,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调度,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保定工业园区党工委关于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二)细化各项措施,切实推动整改
2019年12月以来,园区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分管副职牵头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行逐项梳理,建立整改落实台帐,由办公室定期盯办和汇总整改情况,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园区党工委举一反三,以整改促进工作提高,以工作成绩体现整改实效。
在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和完善了党员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财务制度、带班值班制度等8个,从制度上加强规范约束,构建遵规守纪、廉洁从政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75个具体问题,整改已完成72个,基本完成1个,未完成2个,建立制度3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5项。
二、具体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党的全面领导需加强”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政治站位不高,对主题教育活动的政治意义缺乏深刻认识。党工委未开会研究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主题教育活动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对主题教育相关文件通知的学习,12月16日,组织园区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部分企业党支部书记(共计20人)对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再学习,开展反思会,剖析原因,进一步提高对主题教育活动政治意义的认识,研究主题教育方案。明确有关要求,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主题教育活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实际开展情况与学习计划不符,调研报告质量不高、问题梳理清单不具体,未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召开两会一课”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思想教育,12月23日,园区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对照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强化理论学习,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局(室)局长(主任)共13人参加。继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调研活动,挖掘问题根源,调研报告进行再完善,梳理具体问题,充实问题清单。对“两会一课”开展时间、内容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教训,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召开类似的会议活动。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党员干部指导督促不到位。集中学习、自学笔记篇幅短,部分同志无心得体会。相关材料未按照要求贴合教育主题,没有紧密联系实际,空话套话多,个别存在抄袭现象”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指导督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开展学习不符合要求的同志(2人)进行谈话,申明利害,进一步加大思想教育力度。责成办公室对主题教育有关学习心得、笔记等材料进行检查,责令不合要求的进行补充完善或重新撰写,务必按要求贴合教育主题,紧密联系实际。补充完善学习笔记1本,补交学习心得体会2篇。
2、关于“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党的全面领导需加强”的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工委会议研究基层党建工作。2019年会议纪要显示共研究党建工作4次,均是以主任办公会形式‘打捆’安排部署”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今后杜绝以主任办公会和党工委会议、专题会议等各类会议合并召开的情况,分别召开,分别记录,立行立改。党工委要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定期召开分析调度会议,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和推进。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重业务轻党建,没有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重硬件轻软件,重形式轻内容,重视觉效应轻实际效果,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党员学习室、党史展览室等整洁有序,精心打造党建文化长廊,但是党工委自2017年以来从未召开过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园区党工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定期开会调度分析党建工作,梳理问题,研究措施。二是充分利用园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结合全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开展针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和党课活动。三是通过积极推动新的党支部筹建、发展党员等工作,为园区党支部输入新鲜血液,推动党支部建设再上新台阶。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记录不详实”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和决策机制,严格按照决策机制规定、程序推动落实相关工作。履行组织程序,补充完善有关人员职务调整的会议纪要和相关记录。举一反三,类似事情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进行,规范资料存档。
3、关于“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党工委未传达贯彻、专题研究、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无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相关方案、机制、报告、基础台账等档案资料”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12月31日,园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回头看”,补充完善扫黑除恶相关方案、报告、台账等资料。2020年1月5日-1月15日期间,由园区规划建设局、综合办公室共同起草了《保定工业园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问题“回头看”的工作方案》《保定工业园区扫黑除恶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报》《河北保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扫黑除恶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等资料;同时,加大扫黑除恶行动宣传力度,在园区制作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展板、标语,到企业发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纸100份,并按照区扫黑办要求,做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其他工作,由园区规划建设局负责落实。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开展讲政治、转作风、强责任、抓落实行动不到位,未组织专题学习”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提高机关党员“讲转强抓”活动思想意识,12月31日,补充“讲政治、转作风、强责任、抓落实”行动专题学习,园区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共14名同志参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省委“三六八九”工作部署,完善学习记录、签到表等资料并要求各科室负责人把学习情况传达到本局所有人。举一反三,建立健全《保定工业园区例会学习制度》,防止资料存档不及时、不规范等现象发生。
4、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抓而不紧”的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思想政治建设薄弱,党员学习不扎实。谈话发现,部分党员对“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理解不深刻”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上下功夫,建设学习型机关。二是开展学习活动,2020年1月15日,利用主任办公会开展党员学习,学习“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四个服从”等基本知识,园区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共15名同志参加,要求各科室负责人把学习情况传达到本局所有人,熟练掌握“两个维护”等内容的内涵。三是制作相关内容展板、条幅,电子屏幕展示相关内容,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2018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中无党建工作内容,分管党建工作的班子成员在2018年述职述廉报告中提及2018年制定了《党建目标责任书》及企业党建工作计划,调查核实并未制定”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明确要求,在年度班子总结中首先对党建工作进行总结报告,对党建工作每半年、一年都要形成总结报告。研究制定了党工委委员及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党建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制定了党建全年工作计划。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规范。部分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没有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2018年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上个别班子成员没有围绕‘九个方面’查摆问题,2019年‘讲转强抓’民主生活会上部分班子成员发言材料没有按照‘五围绕、五查看’要求开展对照检查”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结合“三会一课”,按照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学习,对《准则》进行再学习再提高,提高思想认识。1月15日,利用主任办公会开展了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集中学习,园区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共15名同志参加。二是对民主生活会有关资料全面梳理,查漏补缺,班子成员有2名同志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与民主生活会主题结合不紧密,1名同志2019年“讲转强抓”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没有按照“五围绕、五查看”要求对照检查,均已经完成修改。三是加强对民主生活会有关文件通知的学习领会,认真开展会前学习,明确“一把手”对各汇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重新撰写。
5、关于“政治纪律意识差,不能很好地配合巡察工作”的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工委不能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及时提供所需必要资料”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1月16日,召开会议,对不能及时提供材料的工作进行回顾,对不能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及时提供资料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共计批评教育3人。对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完善的同时,认真反思,总结原因,举一反三,对园区各部门资料进行整理,做到规范管理,方便及时调阅。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在调阅巡察所需材料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互相推诿,影响巡察工作正常进行”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12月7日-12月12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强调工作纪律,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园区党工委责成各分管主任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真正把落实巡察工作要求上升到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部分干部职工对巡察工作缺乏正确认识,巡察组共发放第四轮巡察调查问卷(不署名)44 份,交回38份,6份至今未交回”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12月7日-12月12日,园区党工委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没有交回调查问卷的事情传达到各科室、各党支部,强调了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调查问卷的重要性,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切实推动巡察工作及区委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真正提高认识,把落实巡察工作要求上升到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没有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的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工委未提供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方案、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会议记录。6名党员提交了学习笔记,21名党员提交了心得体会,其中12人的心得体会空话、套话多,不能联系自身工作实际”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1月16日-20日,园区党工委责成办公室补充完善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方案、计划和专题学习会议记录。对笔记、学习心得体会不合要求的进行修改、纠正,共计12人修改心得体会,15名党员补交了学习笔记。对党员学习明确要求,建立《保定工业园区党员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方案、会议记录、笔记和心得体会符合要求。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工委对下属企业党支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方面引领督导不到位,巡察组走访的5家下属企业党支部均未能提供学习方案和学习记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党工委切实加强对各企业党支部在党的十九精神学习方面的引领督导,按照园区领导分包企业要求,不定期进行走访调查。二是建立《保定工业园区党支部书记学习制度》,切实提高企业党支部对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要求各企业支部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补充完善相关学习方案和记录,规范进行存档。三是要求各企业支部制定相关学习计划,规范学习程序,保证学习效果。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宣传未做到全覆盖。除机关办公楼外,园区公共区域未见设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内容的公益广告”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全覆盖,在园区公共区域增加设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内容的公益广告15条,制作展板20余块,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未认真开展”的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工委2016年制定的 ‘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与上级方案高度雷同,未做到与园区工作实际相结合。如园区方案中有‘通过农村(社区)干部法制大讲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外出参观培训等形式,把学习教育融入组织生活、嵌入学习制度’和‘三是推进全区基层党建工作上档升级。打造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村为重点’等等明显照抄照搬内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机关人员对“两学一做”活动精神进一步学习,结合园区工作实际,制定与园区工作内容相融合的专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重新制定了2016年《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继续开展“两学一做”相关工作。总结教训,明确专人严格对文字材料进行把关审查,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教育未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环节开展,下属各党支部未按照方案要求进行交流发言、开展专题讨论、召开组织生活会”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非公企业党支部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与企业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沟通探讨。组织力量,明确专人对下属各企业支部进行督导,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委派党支部工作分管领导到企业党支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党支部按照主题教育方案进行交流发言、开展专题讨论、召开组织生活会。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没有做到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以来未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方案,未组织党员开展学习”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12月31日,园区党工委会议重申“两学一做”活动精神主旨,号召党员同志提高思想意识,梳理相关制度,查漏补缺,建立“两学一做”长效机制。按照建立的党员学习制度,补充完善“两学一做”学习方案,坚持常态化,组织党员持续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3、关于“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工委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视不够, 2019年理论中心组学习没有专门记录,没有所学内容完整的学习资料”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提高对园区党工委理论学习的认识,建立健全《保定工业园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指定专人对中心组学习进行专门记录,由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相关记录及学习资料的留存。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组织不规范,无集中学习方案,学习笔记格式不符合要求”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办公室与区宣传部对接,学习有关笔记格式,认真研究有关文件要求,1月7日,由办公室主任对班子成员理论学习笔记有关要求进行传达。二是规范学习程序,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学习活动,补充完善2019年中心组理论学习方案,认真制定2020年中心组理论学习方案。三是由办公室统一配发中心组理论学习笔记本,对学习记录统一要求。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班子成员未提交理论中心组学习笔记”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12月31日,在园区党工委会议上,强调理论学习重要性,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认识,端正学习态度。全体班子成员对笔记进行梳理,检查是否符合要求。要求每个班子成员必须提交学习笔记,1月10日,全体班子成员笔记补齐。
4、关于“未按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工委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未召开过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党工委会议,未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没有向上级汇报过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提高认识,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2月23日,召开园区党工委专题会议,研究《莲池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班子成员共5名同志参加会议。2020年1月中旬,修改完善了《河北保定工业园区管委会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研究制定了《河北保定工业园区管委会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结合园区工作实际,想办法、定措施,进一步完善了《中共河北保定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定期(每半年、全年)向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班子成员没有按照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内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明确要求,在民主生活会及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汇报。班子成员认真对2019年有关报告进行“回头看”,没有写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行完善,共修改完善2019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报告6份,个人述职述廉报告6份。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工委未对下属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宣传教育、监督检查,个别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理论知识不了解”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党工委切实加强对各企业党支部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的监督检查。1月6日-13日,党支部工作分管领导到企业党支部对意识形态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加强对各党支部书记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力度。
5、关于“党工委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缺失”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工委对民族宗教工作不重视,未按照要求建立宗教工作责任制。2018年、2019年未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安排、研究、部署”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按要求建立了《保定工业园区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1月15日,园区召开主任办公会,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补充完善,建立相关会议记录和工作报告。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基础性工作薄弱。未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活动,未对基层党支部进行宗教工作培训,未建立宗教工作信息员队伍,无信教人员台账”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1月17日,依托园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按要求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活动,对党支部进行宗教工作培训,由园区机关支部书记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解读,园区企业支部书记共计10名同志参加了会议,园区机关支部10名党员参加。建立了宗教工作信息员队伍和信教人员台账。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当前复杂的民族宗教形势认识不足,未安排部署对非法传教和渗透破坏进行防范、打击,未按照上级要求对公共场所伊斯兰教‘三化’开展治理”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学习活动。12月16日,组织园区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部分企业党支部书记(共计20人)对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内容进行再学习,提高思想认识。1月15日,园区召开主任办公会,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有关非法传教和渗透破坏现象进行防范,防患于未然,建立相关会议记录和工作报告。安排有关科室对公共场所伊斯兰教“三化”情况进行了排查,发现园区没有伊斯兰教“三化”情况。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高”的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园区党工委抓党建工作的主责意识不强。未按照要求每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无相关党工委会议记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增强抓党建的主责意识。1月17日,园区党工委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对园区党支部建设,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等党建工作进行研究,班子成员共5名同志参加。明确要求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完善党工委会议记录。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对辖区党支部及党员基本情况底数不清,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责成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对辖区党支部基本情况进行再梳理,对党员名单、各支部工作情况等做好汇总和存档。完善了《保定工业园区党支部及党员信息》台账。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建工作日常管理不严。如没有按照要求对往年辖区各党支部工作手册及时审查,统一存档”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对党建工作日常管理,由园区机关党支部4名委员负责,按要求对往年各支部工作手册进行审查,对发现有问题的党支部手册逐一修改完善,统一存档。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辖区党支部管理不严。未发现基层党建述职记录,各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辖区党支部的管理,定期召开党支部书记专题会议。1月20日,由园区分管党建工作领导主持召开园区党支部工作会议,辖区11个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对加强2020年党支部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二是补充完善基层党建述职记录,10个企业党支部均补充了2019年党建述职报告。三是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各党支部工作手册,做到记录规范。
2、关于“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园区机关党支部资料管理混乱。没有组织生活会资料,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完善,填写不规范。如2019年党支部工作手册中,支委名册内容填写不完备,党员大会记录每次所有党员全部到会从无缺席,不合常理。党课记录中先记录7月份后记录1月份和3月份,不合逻辑”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园区机关支部委员会认真反思,总结经验教训,严肃组织生活纪律,要求参会人员认真签名,防止代替签名等现象发生。严格规范园区机关党支部资料管理,尤其加强组织生活会资料留存,对园区机关党支部资料进行了再梳理,把会议资料、学习资料、党员活动资料等分门别类进行管理。进一步规范支部手册的填写,明确专人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进行纠正和完善,做好存档。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机关党支部情况底数不清。在同26名党员谈话中发现,有9名党员不清楚支部委员会分工情况,园区机关党支部负责人在谈话中表示目前园区机关党支部委员共3人,没有副书记。而后园区党工委在组织工作汇报中写明园区机关党支部委员共4人,前后不一致”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园区党工委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力度,掌握机关党支部基础信息,建立和完善了《保定工业园区党支部及党员信息》台账。对党支部委员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分工,具体内容上墙公开,同时利用党员会议进行了传达。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通过谈话发现3名党员没有参加过组织生活会,部分党员甚至分不清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学习会议的区别”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园区党工委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结合《园区党员学习制度》,按照“三会一课”时间节点,在党员大会上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定学习计划,每季度利用党员会议或者集中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学习党组织相关理论知识。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组织阵地不健全。未按“两室”要求设置党支部书记办公室”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立行立改,按要求设置党支部书记办公室,进一步健全组织阵地。共计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办公室5个,其中机关党支部1个,企业党支部4个。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讲转强抓’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与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雷同”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班子成员“讲转强抓”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与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重新审核,有雷同现象的材料立即整改,杜绝类似现象重复发生。共计整改2份对照检查材料。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无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记录,没有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问题及整改清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完善“讲转强抓”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记录,梳理对班子成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列明清单,形成整改清单。民主生活会制度继续进行再学习,严格按程序开展民主生活会,确保记录完整。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2016年至2019年组织生活会相关资料缺乏”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党工委切实加强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指导监督力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明确专人盯办相关资料完善整理工作。严格规范园区机关党支部资料管理,尤其加强组织生活会资料留存,对园区机关党支部资料进行了再梳理,按照会议资料、学习资料、党员活动资料等3大类进行分门别类管理。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深入,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深入。参加谈话的26名园区机关党支部党员中,部分党员不清楚中央八项规定具体内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着力提高班子成员理论水平,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以及党员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2月23日,园区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对照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强化理论学习,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局(室)局长(主任)共13人参加,会议要求,各科室负责人要把会议精神和学习情况传达到本科室所有人。不定期开展座谈交流,检查学习效果。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报告、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工作报告流于形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资料缺乏”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切实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2月下旬,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报告、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工作报告等资料开展“回头看”,结合园区实际情况进行完善修改。共修改自查报告1篇,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工作报告1篇,建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台账1份,整改清单1份,规范存档。
2、关于“以形式主义‘纠正’形式主义”的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不能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安排部署。区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及《全区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印发后,党工委未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究、安排部署”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理论学习,12月23日,园区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认真开展强化理论学习,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区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等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局(室)局长(主任)共13人参加。同时,对作风建设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全面加强“纠四风”行动及纪律作风建设。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照抄照搬。党工委制定的《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推进方案》不能结合本单位特点和工作实际,生搬硬套区委文件。如园区《推进方案》中出现了‘带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实现作风根本好转’的语句,园区《实施办法》中出现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要把‘四风’问题纳入巡察,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的语句,明显照抄区委文件”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12月下旬,园区党工委组织重新梳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文件资料,认真查找不符合实际的内容,严格整改,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完善相关方案和办法。《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推进方案》均已修改完善。同时,加强思想教育,对撰写材料人员提出口头批评,并明确党工委成员负责对文字材料的把关审核。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敷衍应付。园区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台账只有一张表,且填写内容简单不完整。在工作中没有按照实施办法、推进方案开展工作,撰写心得”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12月下旬,园区党工委组织办公室补充完善园区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台账,按照区纠风办要求,把每月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补充完整。补充撰写园区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心得体会10份。同时严格按照最新完善的《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推进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流于形式。如对于省委安排部署的‘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只是开会传达了区委精神,没有进行深入宣传发动。参加谈话的34名党员群众中,有30人不清楚‘三深化三提升’活动的具体内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继续深入宣传“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制作宣传标语5条。召开相关会议,层层传达落实。12月16日,组织园区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部分企业党支部书记(共计20人)对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全省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再学习,开展反思会,认真对照省委安排部署的“三深化三提升”活动,结合区委精神,开展具体工作和相关活动,把区委安排部署落到实处。
3、关于“工作作风拖沓松散”的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园区日常基础资料不完备,干部职工花名册没有第一时间提供”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由综合办公室牵头,财政局配合,完善了《保定工业园区干部职工花名册》,同时,强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园区日常基础资料的储备工作。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电话接听不及时或无人接听,不能发挥中枢作用,不能及时上传下达,影响园区窗口形象”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综合办公室人员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分工,着力提升工作效率,端正服务态度,接听电话人员由2人担任A、B角,确保上传下达。对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杜绝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工作效率低下,工作作风散漫。根据区纠风办6至8月近期督查情况,园区领取、上报文件不及时,莲讲转强抓﹝2019﹞2号、莲纠风﹝2019﹞6号文件未按时领取,‘讲转强抓’行动部署情况、自查自纠台帐、实施方案未按时上报”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园区党工委书记与分管办公室的领导进行了谈话,分管办公室的领导与办公室主任进行了谈话,办公室人员进行了反思。对综合办公室人员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分工,明确专人负责领取文件,强调了领取文件要及时、撰写材料要及时上报等纪律问题。制定了《保定工业园区综合办公室人员职责与分工安排》。立行立改,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再出现。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监督检查工作弱化”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制度敷衍应付、不切实际。《2019年度园区党工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党工委的落实措施和目标要求中出现了‘研究制定加强对同级纪委和下级党委(党组)的领导’等语句,其余多数措施也明显照搬区委文件”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重新梳理《2019年度园区党工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把不切合园区工作实际的内容予以纠正。举一反三,对党风廉政建设其它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共计修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责任清单1个,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安排1个。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浮于表面,警示教育停留在每周一例会就个别典型案件的通报和空泛提醒,检查监督作用无法充分发挥,机关纪律松弛、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二是党工委研究具体措施,制定了《河北保定工业园区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及安排》,其中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形成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着力加大机关纪律检查,规范财务管理,制定强有力的监管措施。
2、关于“干部职工管理不规范,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工作纪律不严格。无考勤签到表,工作人员迟到早退现象普遍,去向卡填写不规范。个别人员上班时间仍在食堂就餐”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由综合办公室制定了签到表,严查迟到早退现象。二是由综合办公室不定期对外出人员进行检查,规范填写去向卡。三是严格管理食堂,规定就餐时间以外不得就餐。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工作人员着装过于随意散漫。个别男同志上班穿短裤和花色T恤,女同志穿短裤短裙,染脚指甲,违反机关管理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机关日常管理,明确着装要求,由综合办公室进行检查监督,并报告园区党工委工作人员着装整改情况。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值班工作不规范。安排临时工值班,值班记录本填写不认真。在与园区干部职工谈话中了解到,值班人员普遍在自己办公室值班并将电话呼叫转移到个人手机”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值班制度建设,完善了《保定工业园区带班值班制度》,明确填写值班记录、接听电话等各项要求。二是不再安排临时工值班。三是严禁将值班电话转移到个人手机。四是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并报告园区党工委。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请销假制度不规范,部分请假条无部门领导意见、主管主任意见,工作没有交接,所有请假均无销假记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进一步严格请销假制度,重新梳理规范《保定工业园区请销假制度》并上墙公开。党工委明确要求,请假条必须做好现有工作的交接,否则不允许请假。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加强,层层传导、压实责任不够。党工委2018年、2019年未召开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在2018年度党政领导班子述廉述职报告中没有主体责任方面的内容。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中记录内容混同于工作日志,没有充分体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且部分班子成员手册记录内容雷同。《2019年度园区党工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未经研究讨论,脱离实际情况”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头脑,增强管党治党意识。二是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对有关问题进行查摆,研究措施,层层传导压实责任,推进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三是班子述职述廉把主体责任一并纳入,并重点报告。四是对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中记录内容进行“回头看”,查摆不合实际内容,认真修正。对《2019年度园区党工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行研究讨论,研究贴合实际的内容加以完善。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不够,开会时提到的多,研究部署少,缺乏具体的落实行动,无2018年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定期召开专题党工委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补充完善了2018年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园区党工委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具体措施,制定了2020年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没有对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研究、部署,缺乏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在2018年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中,未发现就分管范围内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也未发现通过谈话提醒、实地了解等形式,及时掌握分管范围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记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园区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一岗双责”制度,深刻领会自身相关职责。二是全体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做好记实手册记录。三是通过实地了解、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七)关于加强对巡视整改和“一问八清”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方面
关于“抓问题整改落实力度上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2017年、2018年在“放管服”改革不到位自查自纠中,查到的经济发展服务局、党政办公室、规划建设局办事流程图未公开的问题,巡察期间在园区机关办公楼内检查,发现目前仍未落实”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回头看”,梳理问题。二是经济发展服务局、党政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局立行立改,把办事流程图公开,制度上墙。三是举一反三,检查其他部门办事流程图是否规范,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在政事不分自查自纠中,发现的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冗杂问题,处理情况登记表中整改情况及结果显示‘2017年7月7日发现问题,单位主管领导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立行立改,及时调整陈素芝回原单位工作,于2017年7月9日整改完成’,经查所涉人员目前仍在岗”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政事不分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回头看”,梳理问题。对尚未及时调整陈素芝回原单位工作一事立即整改,陈素芝已辞退。
区纪委监委共移交我工业园区16件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初核16件,批评教育4人,责令检查7人,谈话提醒5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坚持常抓不懈,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园区党工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落实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持续扎实推进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努力建立健全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追责严肃、务实管用的制度办法,补齐制度短板。严格执行不搞变通、不打折扣,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靠制度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
(三)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落实。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切实落实“两个责任”,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园区工作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0年6月28日至8月27日)。联系方式:电话0312-6779003(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邮政信箱:保定市莲池区科苑街118号;邮政编码:071000;电子邮箱:hbbdgyyq@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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