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莲池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01 10:51:13 阅读量:234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五巡察组于2019年7月22日至10月31日对南关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12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南关街道党工委坚决贯彻落实区委第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将整改落实工作列入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迅速研究,安排部署,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 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收到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后,街道党工委立即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全面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赵辉为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东兴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导推进整改工作进度。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落实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七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具体牵头负责,每项整改任务均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
(二)落实“两个责任”,坚持立行立改。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主持召开街道党工委扩大会,带头讨论研究整改方案;召开整改调度会,带头推进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带头认领问题,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内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了整改措施和责任,对具体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三)推进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成果。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街道坚持举一反三,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通过整改工作,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街道党工委针对反馈问题,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划定了领导责任,建立了整改台账,确保了各项问题得到整改落实。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7个方面44条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建立完善制度5个。
(一) 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进不扎实”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主题教育活动解决问题的针对性不强。街道班子部分人员认识不深刻,存在搞调查研究怕找麻烦的思想,到社区搞调研听社区干部转述诉求多,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少。同时,部分干部撰写的调研报告质量不高,深层次思考研究问题不够,与工作总结区分不明显,调研成果与解决问题两张皮”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班子成员树牢宗旨意识、群众观点,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衡量标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坚持 “每周到社区、每月进企业”,深入一线,面对面与群众交流,掌握一手资料,谋划工作、破解难题、办好实事。二是结合市、区工作安排和分包分管工作实际,自定调研题目,确保调研一年不少于1次,围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升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水平、服务改善民生方面设置课题,务求实效。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主题教育活动问题查摆不深不透。对照党章、《准则》、《条例》重点查摆的18个方面问题,部分党员干部查摆的不深不透,与本职工作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推动主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系统地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全面通过学习,做到在理论上融会贯通,思想上清楚明白,行动上落到实处,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二是对照党章、《准则》、《条例》重点查摆的18个方面问题,重新查摆。 2019年12月30日,街道党工委召开主题教育活动“回头看”“四问”大讨论会议,会上各位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准则》、《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工作得失,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再次进行剖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主题教育推进有盲区。街道地处老城区,离退休老党员多,人户分离党员多,部分党员参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不高,社区支部教育活动不能全员参加。比如,南关大街社区党支部涉及拆迁改造,存在较多党员参加活动不及时现象。还比如,锦绣鑫城社区党支部部分年轻党员忙于工作,存在参加活动不及时现象”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增强党员意识。2020年1月15日经党工委研究决定,分包社区科级干部利用下月党员活动日到各社区给党员上党课《如何做一名“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纪律意识。二是创新学习方法,对行动不便的老党员指导帮助社区运用信息网络,微平台,学习强国,上门送学等手段加强党员交流学习,提高广大党员参加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性。三是以社区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作为支部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主题教育活动形式不灵活。各支部组织活动形式较为单一,以传达文件精神、记笔记、写体会等灌输式教育为主,采用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少”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在原原本本开展主题教育的基础上,深入社区,结合今后各类节日和各项工作以编排舞蹈、小品等形式,丰富开展样式,真正将学习教育融入生活。二是创新学习方式,计划采取参观革命圣地、老党员讲党史、党员活动日、召开座谈会、心得交流会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组织活动的趣味性、实效性。
2、关于“践行‘四个意识’不扎实”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担当意识和大局意识不足。街道党工委对‘四个意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引领不充分。街道涉及拆迁改造、国有企业破产改制等信访隐患较多,在排查化解中,对业务主管不在街道的苗头隐患重视程度不高,主动担当作为不够。比如,金盛管业破产改制,企业属于市管国企,街道、社区直接与群众面对面,发现问题苗头与市区业务主管部门协调效果不明显,化解矛盾持续周期长,造成较大的信访压力”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守初心担使命,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政策,真学真懂真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扎实抓好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以实际行动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平时工作中加大信访苗头隐患排查力度,对苗头隐患形成周报告制度,加强与执法等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形成一盘棋思想。金盛管业在办事处积极协调下已经成立市牵头的工作组,推进解决中。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践行‘四个意识’政治站位不高。部分党员干部考虑自身多,考虑本职多,站在街道党工委和全区角度考虑不够,对‘四个意识’理解不深不透。对街道29名干部和社区书记谈话发现,有个别人对‘四个意识’内容不了解;还有部分干部,谈话讲成绩多,讲问题少,对推进工作的深层次思考少”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政治学习。切实把政治学习摆上重要位置,各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2020年日常工作学习计划。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工作新动力。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深入。对照《保定市莲池区改善空气质量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街道隐患排查不够细致,协调沟通不到位,大气污染隐患多,居民反应较为强烈。2019年7到10月份,市长热线、市区督办瑞丰糖业噪声污染、张家场街垃圾堆积等案件达9起,居民一定程度存在牢骚”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回应群众期盼。根据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要求,我办联合区环境生态分局、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立即处理群众信访举报环境问题。督促瑞丰糖业采取对水泵进行整改,在泵房内加装棉门帘,棉窗帘,减少噪音外扩散,泵体用棉被包裹消除噪音,并督促其由第三方公司进行了噪音检测,合理安排水泵的启停时间。张家场街附近是府河拆迁片区,我办多次向市指挥部去函督促落实环境整改,对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二是强化联合执法,保护生态环境。严格落实社区网格管理,加强对辖区巡查。通过LED电子屏、广发发动楼院长等形式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宣传。三是坚持综合施策,建立长效机制。建立辖区网格化监管体系,确定网格责任人,强化大气污染整治。今后我办将继续加强巡查管控,进一步加强和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和联合执法,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不深入。街道党工委落实区委《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不严格,部分副科级领导入户走访不足15户,没有按照要求落实。同时,也存在调查问卷宣传不到位问题,走访调查问卷档案仅存有20份,并且部分问卷不完整,没有向居民征求意见内容”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党员表率作用。把坚决抵制黑恶势力和支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作为衡量党员合不合格、优不优秀的重要标准,纳入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旗帜鲜明地与不法行为作斗争。二是要紧紧依靠和发动群众。组织引导群众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通过群众掌握本辖区人员动态、社会治安等情况,及早发现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微信等新媒体丰富宣传形式,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辖区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4、关于 “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街道党工委存在以党政班子会代替党工委会议现象。党工委没有专用会议记录本,与班子会、班子扩大会、行政会一本记录,由街道干部、社区书记参加的党工委扩大会议较多,而专门由党工委委员参加的党工委会议较少,而且召开会议调研准备不充分,存在直接安排部署工作的现象。比如,2017年5月17日,在街道行政会议上研究成立白癜风医院党支部有关事项。还比如,2017年6月27日,街道‘一问责八清理’约谈会与行政会议一并召开”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自2020年1月开始,已严格决策议事规范要求,将会议记录本更换为党工委会议记录本、党工委扩大会议记录本等专用会议记录本,明确专人负责,要求记录内容详尽具体。二是巡察反馈以后,又对相关参会人员和议事流程规范也进一步细化、优化,针对会前议题收集、会中议事决策、会后监督落实等流程制定了会议工作制度,并建立了纪工委监督体系,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定期上报,认真推进会议组织情况及记录内容、会议决策落实跟踪督办等有关情况的自查考核。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入心入脑不够”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视程度不够。街道党工委实施方案针对性不强,在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中有‘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系列活动 ’的表述。还比如,理论测试存在走过场现象,街道党工委开展了十九大精神试卷测验,但仅有答题没有阅卷,没有真正达到检验学习效果的目的”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党工委按照区委要求,认真落实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动,结合“两学一做”、“讲政治、转作风、强责任、抓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严格落实要求。二是对街道党工委关于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并重新检阅十九大精神试卷,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变成自觉行动。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教育方式单一。党工委抓教育的形式单一,研讨交流、参观见学等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少,成效不显著。按照街道学习十九大精神的方案要求,街道要深入社区开展宣讲活动,但通过到社区现场查看发现,深入社区宣讲十九大精神没有做到全覆盖,史庄社区党支部、裕丰社区党支部没有十九大宣讲文字档案”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区委中心工作和街道工作实际,党工委计划采取参观革命圣地、挖掘各支部政策理论水平较高的老党员讲党史、党员活动日、召开座谈会、心得交流会、结合中心工作和各类节日以编排舞蹈、小品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丰富开展学习教育形式。二是督促指导社区今后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安排专人对学习活动进行收集存档,确保档案完备。2019年11月,按照上级要求,各社区开展了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做到全覆盖,学习效果突出。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学用结合不紧。党工委开展学习教育不深入,对照区委《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街道班子成员结合本职工作分析思考不够,学用脱节,没有做到以学促用。比如,街道班子成员的学习心得体会讲宏观多,讲大道理多,讲思想多,内容与实际工作‘两张皮’。还比如,街道党工委的动员总结讲话中通篇没有结合实际工作”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2、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推进不扎实”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谋划部署不到位。街道党工委于2016年4月26日组织召开了‘两学一做’动员会,5月15日召开‘两学一做’推进会,之后2017、2018年没有对‘两学一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也没有制定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党工委结合“讲政治、转作风、强责任、抓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推动“两学一做”活动常态化、制度化。2020年1月15日,党工委会议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本年度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二是党工委对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三是安排专人负责对学习资料进行收集存档,确保笔记、照片等材料完备。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促指导不到位。部分社区对‘两学一做’教育重视不够,落实不规范,党工委的督促作用发挥不够。比如,史庄社区、南关大街社区只有2016年的‘两学一做’学习资料,之后就没有相关学习资料。还比如,个别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到位,南关大街社区、锦绣鑫城社区不同程度存在年轻党员忙于工作,参加社区支部活动及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较少现象”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党工委要求社区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结合实际,制定2020年度学习计划,报经党工委审批后执行,确保学习计划切实可行、学有实效。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由组织办负责对社区学习教育资料进行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敷衍了事的党组织、党员严肃处理,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社区综合考核重要内容。三是指导社区加强党员教育,特别是对年轻党员的教育,利用党建微信群等多媒体增强与年轻党员的交流,掌握其思想动态,增强理想信念,提高年轻党员参与意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四是要求社区安排专人负责对学习资料进行收集存档,以供今后学习、借鉴。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思想认识不到位。街道党工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程度认识不到位,没有与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比如,2016、2017年党工委均没有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2018、2019年在会议中曾安排部署舆情监控、网评员等工作,但均是在行政会议中,未组织召开党工委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还比如,大多数干部及社区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具体内容不了解”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整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清单、四办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要求,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严肃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在巡察后提出问题后,及时整改,在2019年12月25日和2020年3月21日的党工委会议中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与社区党支部签定2020年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把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纳入社区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加强对社区书记和广大干部的要求。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工委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工委会议、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内容。比如,在民主生活会资料中,只有党工委书记赵辉、宣传委员王莹在民主生活会材料中有对照检查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叙述,其他班子成员均未涉及”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街道党工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及时整改,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工委会议、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内容。2019年12月25日和2020年3月21日的党工委会议中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在2019年12月10日和2020年3月19日的民主生活会中讨论意识形态问题。并严格要求班子成员们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在2019年12月10日和2020年3月19日的民主生活会中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的交流和汇报。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制度落实不规范。党工委2018年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四次学习方案没有公章;2019年仅有学习通知,没有学习计划。有的同志学习笔记中没有交流发言、总结发言等内容”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街道党工委按照区委理论中心组规范要求整改,提高学习制度规范化。在党工委2020年第一季度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部署中,按照区委要求撰写学习方案,并盖公章;同时制定了2020年全年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且严格要求科级领导班子在2020年的理论中心组学习笔记中体现交流发言和总结发言记录。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抓宗教工作落实力度不够。比如,2016、2017年党工委会议记录中没有研究部署宗教工作相关内容。2018年理论学习中心组没有按照要求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学习”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街道党工委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重视,一把手亲自部署,党工委成员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在2019年12月24日和2020年3月21日的党工委会议中专题研究部署宗教工作。2019年11月26日的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党工委成员集体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学习。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指导基层支部建设不到位”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抓支部建设长远规划不够。每季度的党建专题会议剖析问题的深度不够,研究具体事务多,对支部长远建设分析考虑少。比如,机关支部工作谋划总结空泛,没有站在推动支部长远发展的高度开展工作,多是按部就班完成规定动作。还比如,史庄社区、紫横家园社区召开支委会对支部建设的基础性长远性工作研究少,对如何破解制约支部建设中存在的难题研究不够”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党工委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党工委书记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强化对支部长远建设分析。2020年1月15日,召开党工委会议,对今年党建工作进行安排布置,会议结合各社区支部建设情况,对支部长远建设进行了分析,本年度各党支部要紧紧扭住“区域统筹、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建共享”关键,充分发挥街道“大工委”、社区“联合大党委”的作用,促进党建工作健康发展。二是各支部结合支部实际,站在长远发展高度,研究制定了本支部2020年工作要点,要点中明确任务目标,强化工作举措,补齐工作短板,将2020年党建工作再上一台阶。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抓社区支部管理不够。各社区支部在年初都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组织工作要点,但部分支部存在没有工作计划或者工作计划针对性不强的问题。比如,嘉会园社区和裕丰社区支部没有制定工作计划。还有的支部会议组织不规范,会议签到存在代签现象。比如,2019年1月14日,鑫欣文雅苑社区党课教育活动、2019年3月5日裕丰三期党支部支部党员大会,签到均为同一人笔迹,签到不规范。也有的支部党务公开不规范,存在党务公开不及时甚至公开栏缺失的现象。比如,南关大街社区党支部党务公开不及时”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各支部结合支部实际,站在长远发展高度,研究制定了本支部2020年工作要点,要点中明确了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工作目标。二是每季度对各社区《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集中查验,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关于“签到不规范”问题。街道党工委明确会议签到表必须本人签字,不允许代签。党员数量较多的支部,经请示区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因《党支部工作手册》中预留签到空间有限,党员数量较多的支部可以自制签到表粘贴到相应位置加盖社区党章。下一步,继续加强对党员参加活动签到的监督管理,督促社区进一步规范签到。四是对社区党务公开栏,没有的已经及时建立,破损的已经及时修补,街道党工委明确各支部党务公开每季度要及时,下一步继续加强对各支部党务公开的监督管理。
2、关于“抓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发展党员不规范。比如,2018年5月15日,街道党工委发展党员在行政会议中一并研究部署,会议程序不严肃”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遵循《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严格执行各个发展流程,认真指导并督查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好质量关。二是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以党工委会议形式讨论研究党员发展工作,规范会议记录。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员教育不到位。部分党员党性觉悟不高,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现象。比如,南关大街社区长期不参加支部活动的党员较多,还有个别党员不按时缴纳党费,也有个别离退休老党员虽每月能按时缴纳党费,但缴纳党费低于收入标准”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突出经常教育,提高党员党性觉悟,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作为支部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予以落实。二是街道下发了民主评议党员实施细则,把党员参加支部活动作为党员评先奖优的重要参考。三是继续加强《关于中国共产党员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学习、宣传,做好收缴工作。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2020年1月15日,南关大街社区召开党员活动日,对没有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开展了诫勉谈话,要求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四是仔细核对党费,对党费交纳情况及时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关于“抓党建阵地建设不到位”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支部阵地建设标准不高。比如,史庄社区办公场地设置不合理,创城、计生、综治、民政等各类展牌展板较多,没有党建元素,党建阵地特征不明显”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街道党工委把提升支部阵地建设作为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载体来抓,按照“完善功能,一室多用”的要求,各支部党员活动室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党旗、入党誓词、党员权利义务等党建元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制度没有上墙的都已上墙。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阵地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比如,裕丰社区党支部办公面积很大,党员近百人,但党员活动场所只有一二十平米,且是书法绘画场所,没有党员活动室标志,党建阵地氛围缺乏。还比如,鑫欣文雅苑社区办公场地很大,但只是简单悬挂了一些口号标语,缺乏系统规范,阵地建设不突出”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街道党工委把提升支部阵地建设作为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载体来抓,2020年1月15日,召开党工委会议,明确持续提升支部阵地建设,今年积极争取组织部、民政局等部门支持,重点提升一个社区(初步定为史庄社区)的阵地建设。二是2019年街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对鑫欣文雅苑社区活动室进行了升级装修,达到有党旗、有党员花名册、有规章制度、有电教设备、有桌椅、有图书资料、有档案柜、有党务公开的“八有”标准。三是裕丰社区专门腾出一间屋子,改为党员活动室,门口悬挂有“党员活动室”标牌,室内布局规范、整洁美观,墙上悬挂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等内容的学习园地等设施。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规范。街道党工委召开民主生活会存在会前准备不充分现象,在谈心谈话环节,相互交换思想的深度不够,党员和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较少。比如,2016年3月份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缺少会前准备环节,没有按照要求落实。还比如,2019年1月份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缺少征求意见汇总和谈心谈话记录,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主题和基本要求,充分做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分析,为查摆问题打好基础。二是制定了《南关街道领导干部交心谈心谈话制度》,对谈话内容、对象、方式、要求做了规定,加强谈心谈话,增进了解,化解问题。三是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材料认真收集整理,会后及时立卷归档。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内政治生活成效不明显。街道党工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同志间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深刻尖锐,大部分同志顾及面子,没有诚恳指出对方问题。比如,‘讲转强抓’专题民主生活会,部分党员干部存在老好人思想,对其他人的评价流于表面,蜻蜓点水,不能正确客观的评价,不能触及思想灵魂”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党工委书记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把民主生活会质量关,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0年3月19日,街道召开的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工委委员从思想上进行深刻反思,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达到了真红脸、真出汗、真排毒目的。二是严格把握民主生活会各项标准和要求,班子成员真正深入交流,做好自我批评的基础上,摒弃“老好人”思想,不回避不敷衍,提出中肯批评和意见建议,进而明确整改措施。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引导不到位。比如,部分社区书记对中央八项规定认识存在偏差,认为中央八项规定仅是领导层面的事,社区是群众自治组织,没有行政权力,与社区关系不大,与本职工作联系不大,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充分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涵,做到熟记于心。二是加大宣传,街道印发中央八项规定明白纸1000余张下发到各社区,做到人人知晓,不触红线。三是街道与班子成员签订党员领导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承诺书10份。四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每周将对群众反映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上报区纪委监委,快查快结。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转文风落实不到位。党工委对转文风要求重视不够,制定方案计划套用上级文件,上下一般粗,针对性不强。比如,2016年街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方案》与区委组织部下发的推进方案雷同”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南关街道党工委2020年“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扎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教育,按要求开展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和组织讨论等活动,做到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将“两学一做”与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结合,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深入。
2、关于“改进作风、优化服务不到位”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不高。比如,有的社区干部担当作为不够,面对复杂工作,主动担当意识不强,存在畏难情绪,牢骚多”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工作的业务学习,对分包社区摸清底数,提高工作标准。二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加强支部教育管理和党员队伍管理,强化党员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纪律意识。三是将日常工作与年底考核相挂钩,通过奖优罚劣,给社区干部加压鼓劲。四是严格考勤制度、规范签到签退、实施视频监控、及时约谈提醒。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班子成员工作激情有所减退。有的街道干部年龄偏大,基层工作时间较长,自我要求有所放松,仅满足于份内工作,主动作为不足,承担急难险重任务较少,存在工作激情减退现象”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增强宗旨意识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饱满的工作热情,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二是强化思想建设,振奋革命精神,创新敬业,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真正在工作岗位上,发热发光,勇当先锋。三是加大下社区的次数,每周至少下社区一次,每月坚持到企业检查,充分了解分包社区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帮助社区解决稳定、安全生产、大气环保等难点、重点工作,为民排忧解难,及时协调解决百姓反应强烈的问题。树立宗旨意识,强化作风建设,坚持以民为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成为老百姓的知心人。四是加强党性的修养和锻炼,用习近平新时代思想武装头脑,加强业务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解决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真抓实干、敢闯敢试,敢为人先,敢于在困难面前敢抓敢管,拓展思维,创新手段,尽心尽责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 “纪律教育不规范”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街道党工委没有按照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制定具体措施进行贯彻落实,在社区换届后开展过集中廉政谈话,其他多以检查工作、开会传达文件代替,落实制度不严格。在教育方式上,例会强调多,观看警示片、传达警示文件多,而结合身边案例剖析警示不够,没有达到问责一人警醒一片的效果”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街道党工委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党纪教育工作计划》,实现党纪教育经常化,开展党纪谈话,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二是聘请老干部监督员,发挥服务对象的监督作用。三是通过观看电教片、以案说法、身边先进典型宣传等方式教育党员干部,提高规矩意识,遵纪守法。2020年4月15日,街道组织街道班子成员、社区书记一起观看警示电教片。
2、关于“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不到位”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规范人员管理不严不细。街道干部到社区开展工作较多,但管理上只有门口去向卡,内容笼统,具体事由去向不明确,存在工作时间办私事的管理漏洞”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纪律教育,提高机关干部的自身素质和思想意识。二是健全作风问题整治机制,围绕规范办公秩序和提高机关效能建设,严肃工作纪律,重点加强上班时间工作纪律监督检查,严格请销假制度、值班等各项规定。三是实行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制度,督查结果在全街道通报。四是制定去向明晰的去向牌,加强跟踪。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规范财务管理不严格。街道纪工委没有定期监督检查财务制度落实情况,对大额现金支出现象没有及时纠正制止。比如,2018年3月43号凭证显示,购置物品1332.4元现金报账。2019年2月52号凭证显示,购置物品1700元现金报账”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增强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自律意识,充分认识到正确使用现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遵守现金管理的有关法规制度,加强现金业务管理。2020年3月21日,街道组织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财务专业培训。二是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办理现金业务的权限范围。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把关,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的规定,1000元(含1000元)以上必须采取网银或转账结算方式。三是纪工委每月一次监督检查财务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制止。
3、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街道的公车管理没有按要求实行一车一档,有的派车单填写不规范,内容笼统或疏漏,存在管理隐患。比如,查阅街道派车单发现,个别派车单用车事由、出行地点都没有填写或者填写较为笼统,存有公车管理漏洞”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从2020年1月开始,街道办公室对两辆公车实行一车一档管理,规范派车单的填写,改正内容笼统或疏漏情况。严肃要求填写完整派车单用车事由、出行地点,避免公车管理漏洞隐患。
(六)关于巩固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街道党工委到社区各支部督促、检查业务工作较多,但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督导少,社区支部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比如,社区普遍对安全稳定、大气环保等硬性工作重视程度高,而对管党治党工作重视不够。还比如,有的社区书记片面认为主体责任是上级党委的事,是单纯的纪律、作风问题,与自身职责关系不大”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0年1月15日,召开党工委扩大会,严格落实街道党工委班子主体责任,指导领导班子成员对工作任务安排进一步做好完善改进,做到确实符合工作实情,班子成员全部按要求填写工作日志。二是加强对领导班子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责任要求,将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纳入党工委会议事日程,确保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制定党工委主体责任,明确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 对具体的任务、责任进行清晰的划分,结合实际建立了责任清单。四是严格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进一步明晰班子成员分工,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纪工委聚焦主业不到位。纪工委书记没有按照‘三转’要求回归本位,虽然在街道党工委分工中显示纪工委书记专司其职,但巡察发现,纪工委书记还承担着街道其他工作。比如,在街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分包企业列表中,纪工委书记依然包联企业。还比如,通过与街道民政所所长和劳动保障所所长谈话了解,纪工委书记分管街道民政和劳动保障工作”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清理兼职,明晰职责定位。2020年1月15日,街道召开班子会调整分工,纪工委书记聚焦主责主业。南关街道进一步调整规范分工,明确纪工委书记不得分管(负责)纪检监察之外的工作或兼任纪检监察之外的其他职务,确保纪(工)委书记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集中精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二是人员设备到位。达到“六有”标准,配备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深化纪工委“三转”工作,确保三转工作顺利推进。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党工委部分副职对‘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主要领导的事,是纪委部门的事,只要自身廉政不出问题,干好本职就够了。比如,2017年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针对性不强,没有区别不同岗位、不同职责拟制个性化清单,存在雷同现象,与本职结合不紧密,党风廉政建设与具体工作不统一,内容不细,较为空泛。还比如,通过查阅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述职报告发现,自身都能够严格落实廉洁自律要求,但部分干部对‘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没有结合分管人和事对‘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总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党工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了《南关街道2020年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及安排》,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分工。二是班子及班子成员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结合从严治党整体要求,进一步明确问题整改措施及时限,认真填写《记实手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的部署检查及监督。三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经常性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深化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提高工作效能。
2、关于“重点领域党风廉政风险防范不到位”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街道党工委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遇有重大事项党工委能够注重解决问题,但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行使权力监督不够,对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判不到位,对如何预防廉政风险缺乏有效的预判和具体举措。比如,2017年6月15日,因社区居民冒领和双重领取养老金问题,南关大街社区支部书记林琳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案件处理完成后,街道党工委没有结合街道实际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没有就如何预防此类案件发生拿出具体举措。还比如,党工委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多,但同步分析研判廉政风险不足,没有配套推出防范措施”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办事处廉政风险点,增强班子成员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建立了《南关办事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三是强化廉政风险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加强对自身工作廉政风险的认识。四是全体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岗位,明确自身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3、关于“落实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白条入账。从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各社区独自管账期间,街道下辖12个社区都存在白条入账问题。比如,2017年5月10号凭证,史庄社区购买慰问品8800元,以白条入账”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社区财务人员加强政策宣导,2020年3月21日,组织对社区财务人员专业培训,提高财务基础知识,规范记账,绝不允许白条入账,必须拿正规的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还要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并及时入账。自2017年10月,办事处代管社区账目,认真审核把关,不存在白条入账现象。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街道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不规范,没有按照《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要求,将新购买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比如,2019年2月4号凭证显示,办事处购置三门书柜一套20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固定资产,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和无序失控,制定了《南关街道办事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格,采购,调入,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及核算都做了相关规定。区委巡察组提出的资产已计入固定资产账及资产管理系统。今后规范资产管理,对新购入的资产及时登记入账。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财务记账不规范。街道财务没有按照财务会计管理要求做到日清月结,存在月底集中记账现象”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南关街道办事处财务规章制度》,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按财务会计管理要求做到日清月结。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账实不符。比如,2018年9月46号凭证,发票显示维修费400元,但清单内容为洗车卡”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会计基础学习,规范发票报销程序,完善《南关街道办事处发票报销制度》,防范发票报销中产生的账实不符问题。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的一种原始凭证,今后会严格保证原始发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并确保发票与清单内容相符,防止此类问题发生。
(5)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工会账目不规范。工会账目没有按照《工会法》要求落实,工会记账与行政账混记,没有独立核算,干部职工也没有缴纳工会会费” 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为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工会会计制度》,规范工会账目。2020年1月,已分离工会记账与行政记账,独立核算,干部职工也已按要求缴纳工会会费。
(七)关于加强对巡视整改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方面
关于“存在落实整改不到位现象”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2018年8月17日街道党工委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查找出存在年轻党员参加活动不及时问题,但在巡察中发现,部分年轻党员和退休老党员参与活动较少,党支部组织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参加人员范围仍然没有实现全员覆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区委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保定市反馈意见莲池区对照整改工作方案》重新逐条逐项进行梳理,认真对照查找存在问题,紧密结合所涉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可操作性整改方案,现已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对年轻党员、退休老党员的教育,利用党建微信群等多媒体手段增强与年轻党员的交流,对行动不便的老党员采取上门送学等方式,积极掌握其思想动态,增强其理想信念,提高党员参与志愿服务意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党工委对“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查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坚决整改到位、落实到位,加大监督、执行力度。
区委巡察办共移交我南关街道办事处6件问题线索,截止目前,共初核6件、立案0件、暂存0件、了结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0人,批评教育6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街道党工委将对照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要求,强化认识、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巩固成果,以本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推进各项事业扎实、高效、妥善开展。
一要坚持做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切实发挥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严格标准、严格措施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继续自觉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继续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在理论学习方面,坚持做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认真学习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严格落实整改责任。
二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确保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要求,严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查社区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查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严查社区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腐败行为。继续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继续认真落实组织部下发的《“两委”班子及成员考核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党支部“对号入座”,查漏补缺,把对社区干部的管理向规范化推进。
三要以活动为载体,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整改落实到位。
继续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组织全办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紧紧抓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这条主线,在学上发力,在做上用功。叫响“对党忠诚”的口号,把对党忠诚贯穿到党员的各项教育中去。以庆祝建国70周年为契机,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伟大祖国的丰功伟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爱国热情,激发他们的工作动力。
四要压实整改责任,巩固整改成效,促进全办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针对巡察工作发现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把显性问题整改与隐性问题查找统一起来,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8月27日)。联系方式:电话:0312-2163785(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保定市莲池区三丰中路550号;邮政编码:071000;电子邮箱:ngb110@126.com。
分享到:
©中共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定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80124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