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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定市莲池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莲池融媒 发布时间:2021-08-26 19:34:43 阅读量:2398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区委第六巡察组于2020年9月3日至11月30日期间,对莲池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旅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文旅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我局全面落实区委巡视工作精神,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政治责任,把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任务。

一是迅速动员部署。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区委第六巡察组关于巡察莲池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文件精神,成立莲池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中共保定市莲池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事项,并将责任落实到各单位、部门,逐一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是细化责任分工。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围绕27个具体问题,不等不靠,逐一对照、主动认领、细化措施,力求做到与全局文旅工作实际相结合,与谋划2021年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相结合,与文旅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以反馈意见的彻底整改,推动全区文旅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局党组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相关单位和部门领导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通过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整改落实日常监督,实现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整改的阶段性成果与长期性相结合,以制度机制的不断完善,巩固整改落实的积极成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我局经过上一阶段的整改,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个方面9个27条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建立完善各项制度8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针对区委巡视组指出的“重视程度不够。2019年党组未制定学习计划,2020年学习计划中只有三次学习安排,无主题,要求不具体。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没有进行专题学习和讨论研究,缺乏系统具体的落实举措。”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重新制定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计划,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并就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撰写心得体会,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新《宪法》等。二是从3月15日开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团结就是力量”学习教育活动,制定全年党组学习计划,推动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三是每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以“没有中华五千年文明,哪有我们今天的成功道路”为基础,着力强化莲池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勇于探索创新,逐步形成了“政府统筹、地区协调、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功能多样、服务群众”的工作格局,打造出了莲池区系列文化活动品牌。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质量不高。组织党员学习局限于领学文件和报告原文,交流研讨少,学习形式僵化。部分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内容少、缺学漏学,心得体会照抄网上文章。”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学习规定内容和指定篇目,保证笔记字数。12名党员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均手写心得体会一份。二是4月14日采取支部书记上党课形式,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确保学习教育效果。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个别班子成员没有将群众身边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入检视问题清单,整改措施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征求意见不够深入,我区现有各类文化经营单位288家,文旅局主题教育活动中仅发出对外出征求意见表18张,且所有征求意见全部是“无”,没有真正征求到群众所想所盼问题意见和建议。班子成员调研报告结合实际不够,谈工作成绩多,谈问题少,针对调研存在的问题没有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目前全区文化市场共有网吧68家,KTV23家,文化市场整体稳定。一是我局针对“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工作实践,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调研,进一步制定文化企业长期发展规划。二是对企业受疫情影响,关停时间较长、面临经营困难等困境,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培训力度,2020年12月8日下午,召开了全区文化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暨“双控”机制建设工作培训会议。辖区KTV、网吧、旅行社等企业负责人,共138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三是向企业负责人发放了《莲池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共逾200册。帮助有困难的企业走出困境,打造文化品牌,提升整体竞争力,形成鲜明特色的产业集群,提升经济效益。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党组没有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没有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没有做到每半年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进行分析研判。”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在已有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我局对意识形态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将意识形态工作普及到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让意识形态工作做到人人懂,人人会;二是研究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整改实施方案》、《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制度》;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及时掌握意识形态现状,确保意识形态领域不出问题。

(5)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力度不足。没有组织开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普通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文旅局建立了网评员、新闻发言人、通讯员三支队伍,但仅是完成上级安排布置的转发、评论等工作任务,力量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将意识形态安全学习纳入党组全年学习计划,定期进行专题学习,提高普通党员的认知程度。二是利用莲池区文化馆公共平台,拓展人民群众和区文旅局沟通渠道。积极与唐尧网、保定市日报、保定晚报、河北青年报冀中版等多家媒体沟通、合作,及时发布各类文化信息信息。利用各大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彩色周末”、“文化下乡”等形式演出稳固舆论阵地,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工作。

(6)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2019年第一季度没有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第二季度学习实施方案制定不严谨。个别领导干部心得体会内容空洞,不结合实际,或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代替学习体会。”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理论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党组书记按要求开展自学并撰写体会文章。二是结合每季度的支部学习,组织全体党员进行理论学习,确保学习教育效果。

(7)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网络舆情防范和处置存在薄弱环节。对网络舆情的认识不深刻,缺乏及时、灵活的处置和预防措施。”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将网络舆情处置能力的学习教育培训纳入全年学习计划,加强党员干部网络舆情处置相关内容的学习,提高干部舆情处置能力。二是每月开展1次网络舆情培训,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问题。

(8)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扎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局限于传达上级精神,推进落实力度层层递减。没有按照要求开展专题谈心谈话工作,2019年下半年制定了专题谈话实施方案,但谈心谈话记录未留存,2020年上半年仅留存一份谈心谈话记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工作专职人员,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二是局党组每季度召开1次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调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学习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第一时间将上级文件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学习。三是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对所有台账资料进行梳理分类,查漏补缺,确保各类台账规范、齐全、有序。对2020年5月和11月分别完成的8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层层谈话记录进行整理存档。四是辖区所有网吧、KTV、旅行社悬挂了宣传标语、或利用LED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播放宣传。五是对文化旅游行业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不留死角,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9)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日常督导和检查力度。成立专项检查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2020年12月份至今对辖区内68家网吧和23家KTV进行地毯式全方位检查,重点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以及对疫情防控和双控机制建设等完成情况,总计检查网吧123次,检查KTV59次。在检查中发现天威网络没有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由于无法现场整改和超出我局职能权限,我局第一时间上报消防部门,进行下一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思想,采取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措施,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我局工作人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所提高,各网吧和KTV安全管理意识明显提高。

(10)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文化馆作用发挥不明显。文化馆功能比较齐全,但缺乏专业人员,开展培训较少 ,宣传范围小,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文化培训职能形同虚设,文化馆利用率低。”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的公共文化服务原则,提高莲池区文化馆在群众当中的知名度,与乡、街道、社区、老年大学、干休所、老干部活动中心等单位加强合作,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文化馆组织的公共文化活动中来。二是建立常态化公共文化培训机制。改变以往每年集中培训的形式,建立月度培训、年度培训计划,丰富多学科、多学段公共文化培训内容,形成内容丰富、程度合理、效果显著的长效培训机制。三是丰富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的渠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服务对象,提供不同通知发布形式。在依托微信、网站等群众文化信息发布平台之外,让群众文化信息延伸到乡办、社区宣传栏、小区单元橱窗等,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把公共文化服务信息送到群众家门口。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多措并举,做好人才引进、优秀教师资源合作共享,聘请馆外指导专家等,做好文化馆群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品质优良、专业技术精湛、创新能力突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

4.关于“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问题。

(1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工作谋划不足。没有对全区文化旅游产业进行深入调研和详细分析,尚未制定莲池区中长期文化事业、旅游业发展规划,不能给区委区政府就如何做大文旅事业、做强文旅产业、推进文化强区工作提供可行性建议。”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以《保定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为指导,抢抓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需求升级的历史性机遇,转变旅游发展思路,创新旅游发展战略,变革旅游发展模式,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构建莲池区旅游发展新格局。二是坚持以全域旅游理念统揽建设发展大局,做好我区全域旅游,使每一项工程都成为与全域旅游规划相统一的景观工程和旅游产品,着力打造全景莲池区。三是全力做好保定古城建设。包括直隶总督署、古莲花池、大慈阁、西大街、钟楼、淮军公所、清河道署、光园等在内的古城风貌观光链区。

(1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推进文旅深度融合缺乏力度。对文旅融合发展重视不够,新时代文旅融合发展部署不到位,党组专题研究深入谋划文旅融合工作少,对干部职工开展文旅融合专题培训不足。缺少对保定古城文化资源深入挖掘、整理和充分利用,展示保定深厚文化底蕴和悠久历史不够充分。”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加快推进西大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利用,经与市文发集团多次研究,拟定了西大街改造提升工作方案(草案),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制定商业业态规划;二是设置西大街步行街;三是整合周边旅游资源,制定精品旅游路线;四是实施西大街两侧美化亮化方案;五是实施西大街两侧公户搬迁工作;六是对西大街两侧的贤良祠、杨公祠、西二旅馆以及相邻的第一客栈等历史古迹统一修缮;七是建立西大街治安联防巡查机制;八是实施常态化管理。计划利用1年时间,把西大街打造成为集古城形象、旅游观光、休闲娱乐为一体的保定“直隶文化印记步行街”,提升保定历史文化名城的知名度。

(1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品牌意识不强。虽然组织开展大型文体、旅游活动,但在全省、全市有影响力的活动不多,没有拉得出、打得响的品牌,讴歌主旋律和现实题材的精品力作不多。”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着力打造一系列在省内或市内影响力较大的品牌文化活动,如莲池区广场舞大赛、莲池区曲艺小品大赛等。二是大力推进文艺精品创作,深入到莲池区基层一线,以展现莲池奋斗精神的感人事迹为创作源泉,以莲池区浓厚的文化氛围、文化底蕴为创作素材,创作一批讴歌时代、展现莲池风采的文艺作品。三是挖掘东新文创园-菊胡同文创街区项目,以创意市集为样板,加快稻草人市集建设。同时,进一步推进保定市东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保定莲花池南街8个院落的整体改造,建成多个不同形式的创意文化院落市集,结合莲池、总督署旅游景点,吸引游客参观、购买消费,打造出有特色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1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文风不实。”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行文杜绝“大”、“高”、“空”,杜绝脱离实际、生搬硬套,做到融合贯通、紧密结合;二是立足具体实际,认真分析文旅系统行业特点规律,根据各部门分管职责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由党办室收集比照注重材料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15)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工作执行力不强。抓文化执法工作落实质量不高,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后,以执法权移交市局为理由拖延“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能迅速对市区共管职权和区工作职责流程做出详细调整”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区双随机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定了监管工作方案和计划并公示,开展了专项会议和业务培训,2020年度的内部和跨部门抽查工作已经按时高效完成,抽查结果已经在双随机监管平台公示。二是制定2021年工作方案和计划,进行常态化日常监管,力求抽查事项清单做到年度全覆盖。

(16)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深入基层调研不够。针对现阶段群众文化工作创新研究不够,深入基层开展群众文化工作听取群众意见、与群众沟通交流较少。对辖区文化企业调研不够,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乏力。”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紧密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开展好群众文化工作专题调研工作,莲池区文化馆2021年3月3日下午召开了群众文化队伍负责人座谈会,向乡办文化主管、社区干部、文化志愿者广泛征求意见。二是利用文艺下乡、七进演出等活动的机会,及时倾听观众的意见建议。三是建立群众文化创新工作机制,主动走出去、请进来,与省、市相关上级部门加强联系,与省内知名群文专家加强沟通,与兄弟单位加强业务交流,派遣业务人员参加国家、省、市各级业务骨干培训。

6.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7)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纪律意识不强,存在迟到早退现象;履行请假手续不规范,假条填写不规范,存在请假原因不明、缺少主管领导签字等问题及未经批准无故不到岗现象。”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制定并完善《莲池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和《莲池区文化和旅游局值班制度》,规范请销假手续,强化全体机关干部纪律意识,将作风建设落实到行动上。二是不定期由党办室牵头,对各部门各科室进行作风纪律抽查,做到真抓严管,振奋精神,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7.关于“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18)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工作部署不深不实。”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0年3月2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一是通过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莲池区区委《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等论述和文件,进一步明确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责任落实;二是党组书记带领局班子成员重新研究《莲池区文化和旅游局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及安排》职责任务,按照任务分工深入细化部署,科室中层积极认领各项工作,增强政治自觉,对表对标,真正入脑入心。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校准偏差,推动上级重大决策落地生根。

(19)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班子成员主动与科室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少,主动听取普通党员的意见建议少,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深入交流不够。班子成员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提出改进工作措施方面有差距,落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制度机制不到位,没有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领域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进一步发挥班子成员表率作用,积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截止2021年3月底共计谈心谈话16次,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中层深入交流意见建议,积极提出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做好廉政提醒,做好各项工作推进,做好全局工作思想统一。

(20)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廉政风险防范认识不足。没有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方案和责任追究制度,少数干部认为自身工作不存在廉政风险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预判意识”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文旅局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成立由党组书记李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廉政防范领导小组,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不够”问题。

(2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专题教育少。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少,组织开展专题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培训少,简单泛化。”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1年2月8日组织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学习全区《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体人员对党风廉政工作提高认识,随时随地严格要求自己,以点带面,纠正一些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工作作风不实、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二是由局党办室牵头,组成党风廉政专项检查小组,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建立工作记录。做到专项检查组的检查常态化,不定期抽查。

(2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警示教育不深入。警示教育形式单一,对省、市、区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满足于简单的开会传达,未结合实际对照本系统的违规违纪案例进行剖析,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作用没有发挥出来。”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1年2月8日学习《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系统的开展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分析会议,进行“定制式”警示教育,以案讲廉,以案释纪,使警示教育感同身受,形成震慑。

9.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2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按照要求时间开展“三会一课”,2019年第一季度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课均未开展,党课存在漏签、补签补记的现象。”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我局党支部成立于2019年4月份,当年第一季度各党员仍在原支部参加“三会一课”。截止到2019年5月30日支部党员组织关系全部转入,党员共计20人。局党组将督导党支部进一步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确保时间、人员、内容及效果“四到位”,并随时抽查《党支部工作手册》,重点检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开展情况,确保基层党建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未按组织规定要求具体落实,存在得过且过的现象。2019年仅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0年以来局党支部多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一是疫情期间在西关社区进行疫情宣传、下沉社区向所在社区居民进行河北健康码的使用宣传,并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所包社区进行卫生清理及宣传等活动。二是局党支部以“主题党日”为抓手,按时间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服务对象,开展了“学党史”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的惠民演出志愿服务活动。

(25)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不规范。2019年民主评议党员测评不严谨,记录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测评结果仅显示优秀6人,合格14人,未列出优秀人员名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局党组督导党支部及时整改,按照机关工委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组织评议。一是准备工作,局党办室制订方案,组织动员学习,通知党员准备个人意见及建议。二是民主评议,包括自评和互评,局党组听取群众意见,支委提出初步意见,党员大会讨论。三是评议结果及时汇报并记录在册。评议结束后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及时报送表彰,并处置不合格党员,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26)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问题整改清单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无支委成员问题整改清单。两名支委会成员个人发言材料主要内容从网上照搬照抄,没有结合工作和个人实际,只是谈党性认识,并没有个人具体问题、问题产生原因及改进措施。”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局党组督导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支委成员诚恳深入自我剖析,就查摆出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同时建立长效机制,细化、完善组织生活会工作流程,扎实开展好组织生活。

(27)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谈心谈话开展不经常,2019年仅12月份开展谈心谈话1次,缺少支委成员之间和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还存在记录不规范、交流思想深度不够等问题。”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局党组督导党支部规范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谈、经常谈,党员之间及时谈,做到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同时,规范谈话记录,及时准确记录谈话内容,推动工作开展。2020年共计谈心谈话16次,党组书记与各支委谈话7次,各中层干部谈话9次。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1年8月3日至10月3日)。联系方式:电话5028165(工作时间);电子邮箱:lcqwlj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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