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莲池融媒 发布时间:2021-08-26 19:31:58 阅读量:1820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11月30日,对莲池区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要求,区妇联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检查,强化工作举措,狠抓整改落实,取得扎实有效的成果。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个方面11个26条问题,已完成任务25个,未完成任务1个,同时建立所涉及问题系列相关规章制度7项,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政治站位不高。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不够重视,没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妇联调研座谈会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短讲话精神,不能充分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推进工作”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的重视。二是2021年2月24日组织集中学习。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妇联调研座谈会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做好妇女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质量不高。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对“四个意识”等应知应会基本内容不了解、不掌握,不能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3人未完成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课程”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区妇联办公室给每人印发了“四个意识”基本内容的明白纸,确保单位成员可以随时看、随时学,努力做到熟知和掌握。二是利用学习强国平台,互相比拼每日得分,截止目前,每位同志的学习强国得分均有3000分左右的增长,已全部完成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课程。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存在心得体会联系实际不紧密,党课讲稿内容拼凑、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没有学习笔记、标题式记录等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改正完善了学习资料。责令相关同志联系实际重信写了心得体会,完善了党课讲稿、学习笔记。二是完善了学习检查管理。普通党员干部的心得体会文章、学习笔记要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分管领导的心得体会、学习笔记经主要领导把关,坚决杜绝联系实际不紧密、标题式记录等问题。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对区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没有进行学习研究,出台具体落实举措。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个别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1年2月2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对区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学习研究,并根据区妇联实际,制定下发了《莲池区妇联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二是将意识形态内容作为专章列入2021年领导班子和个人述学述廉述法报告。三是完善党支部学习内容。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5)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健全,没有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组织机构,网络阵地建设薄弱。网站、微信公众号更新不及时,发挥效果不明显。2019年3月至今妇联网站内容一直没有更新。2019年以来妇联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少,关注人数仅为267人,占全区妇女总人数的0.08%”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组织机构,郭彦华主席任组长。二是微信公众号形成规律持续更新。整改期间共发布信息9条,1月14日针对疫情防控发布“莲池区妇联至全区妇女姐妹倡议书”;2月7日发布“科学佩戴口罩 做好自我防护”;3月8日分别发布“莲池区庆三八系列活动之一、之二、之三”;3月16日发布“莲池区三八维权周”;4月26日分别发布“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讲下基层活动”、“开展助力创城 家长学校大讲堂进社区”,关注人数从267人增长到840人。三是落实专人负责官微的运行发布。
(6)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部分学习方案没有签批,个别班子成员学习心得网上抄袭、笔记不符合要求。档案资料不全,签到表、心得体会和调研报告等资料缺失”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并严格履行签批程序。二是相关班子成员在3月底完成了自查,重撰写了学习心得,完善了学习笔记。三是明确了专人负责理论中心组学习档案资料,并完善了签到表、心得体会和调研报告等缺失的档案资料。
3、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问题。
(7)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区妇联换届工作重视不够。统筹协调能力不强,推进缓慢,按市里要求应于2019年10底完成换届,2020年10月28日被市妇联发函提醒,至今仍未完成”问题。
此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已完成70%,拟定于2021年7月底完成换届。
未整改完成原因:等待区委配备副主席到位,其它筹备工作基本就绪。一是成立了选举工作筹备委员会。二是制定了选举工作方案。三是做好了宣传发动。组织广大妇女认真学习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增强了妇女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
(8)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四新领域”妇女组织底数不清,覆盖面不广;没有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补的妇联组织网络”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大力实施妇联组织“破难行动”。下发《关于推动在“四新”领域新建妇联组织和女性社团成为妇联团体会员的通知》,挖掘有条件有潜力的企业、组织推动成立妇联,拓展妇联组织覆盖面。全区“四新”组织现有10,新增4个;“妇女微家”现有20个,新增5个。二是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补的妇联组织网络。与市第六医院联合,成立了“如何应对抑郁症儿童”和“如何应对有自残行为儿童”的家长群,网上定期开展互动和咨询活动。2021年四月依托妇女之家,分别开展党史教育宣讲活动和妇女“两癌”防治知识讲座,各20场,有效提升了辖区妇女的政治素质和科学健康意识。
(9)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阵地建设工作存在短板。阵地建设力度不大,标准不高,典型数量少,存在死角死面。截止目前,仅创建市级以上“示范妇女之家”2个,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家长学校”存在设施不达标、活动不足等问题,在2019年保定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中被扣分,造成不良影响”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河大社区巾帼才艺展,发挥示范妇女之家示范引领。2021年3月8日,区妇联借河大社区文化资源,依托河大妇女之家,在河大社区文化广场,举办了 “我美丽、我健康、我快乐、我幸福”巾帼才艺展,同时,区妇联对莲池区2020年度十大“魅力女性”进行了表彰,区妇联号召全区女性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为创建文明社区,助力品质之城做出积极贡献。二是2021年4月,开展了“助力创城,家长学校进社区”活动,,共举办20场讲座,通过讲座的开展,架起了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 ”的家庭教育桥梁,引导家长树立了正确的教育观念,推进了家庭教育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10)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信访工作职能弱化。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与区信访、综治、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不到位,工作合力不足,案件督办不到位,2018年以来,对转办乡镇(街道)13件信访案件没有进行督办,34件信访案件未向信访人答复”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修改完善《莲池区妇联领导干部接待来访制度》,增加了信访案件督办回复规定。二是加大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增强了工作合力。成立了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委室。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调节家庭纠纷、消除家庭矛盾中的工作优势和独特作用,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人合法权益,和谐婚姻家庭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河北省《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有关规定,以及保定市《关于成立保定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与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民政局联合发文,成立了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委室。在区妇联、五尧乡政府、东关街道河大社区成立了三个婚调室,结合社区工作,对妇女婚姻家庭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解,自成立以来,共解决、化解纠纷75起,深受广大妇女好评。
4、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
(1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班子战斗力、凝聚力有待增强。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强,配合不够默契,缺乏合力,工作开展不够有力”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团结协作。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坚持分工不分家,及时通报重点工作、重点事项推进情况,进一步强化为党的妇女儿童事业汇聚合力、积极作为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担当。二是加强帮带指导。主要领导与专职副主席、兼职副主席,结成帮带对子,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帮助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1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未按《中国共产党党组条例》规定对区妇联重大事项进行明确细化、列出具体清单。重要工作、重大资金使用等事项不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2019年7月至今未召开党组会议”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1年1月29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结合妇联实际,制定党组会议制度,以指导和规范妇联党组各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对区妇联重大事项进行了明确细化、列出了具体清单。同时制定出台了《妇联机关支部议事决策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工作制度,明确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议事规定要求,进行班子集体讨论。
(ニ)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形式主义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1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调查研究不够重视,缺乏统筹安排。2018年以来,仅有一名领导干部围绕《关于如何做好新时期妇联工作》进行了调研,且调研报告内容空洞,缺乏数据和事例支撑,针对性不强”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区妇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发布了莲妇字〔2020〕18号文件《区妇联联系妇女制度》,根据制度要求,区妇联领导干部每月要到辖区基层妇联组织实地走访一次,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与基层妇女交流。整改期间,区妇联机关干部已下基层走访调研3次,为妇女解决难题3件。
(1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文风不实。制定文件、制度不严肃,照搬照抄。区妇联“三重一大”管理制度中出现“向市委、市政府上报年度工作要点及总结;《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中出现“我校基层党支部”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坚决对文风不实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运行制度,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不断提升办公室人员业务能力,组织落实好公文处理工作,坚决维护党政机关公文处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区妇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加强对公文的审核把关,坚决规范党组和党支部行文行为,彻底杜绝制定文件、制度不严肃,照搬照抄的问题。
6、关于“领导班子分工不合理。妇联主席直接分管财务,未落实《保定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风险防控深化权利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保发[2013]4号)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要求”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1年2月4日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学习了《保定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风险防控深化权利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保发[2013]4号);二是按照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要求”,对领导班子重新分工。妇联主席不再直接分管财务,由主任科员季菲分管。
7、关于“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问题。
(16)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未建立工作考勤制度,请销假手续不规范,迟到、早退现象普遍存在,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效果不好”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了《莲池区妇联考勤制度》,规范了请销假,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营造了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氛围,指定专人负责每日考勤情况汇总,主要领导审核,严格按照规定处理未进行考勤签到且未提前向领导汇报情况的职工,杜绝迟到早退现象。二是工作去向牌覆盖所有工作人员,每名职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工作去向牌,严肃处理去向牌与实际去向不符的工作人员。
(17)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审核报销不规范。存在跨年度报销、办公用品采购超标、账实不符、票据未附相关资料、固定资产未实行条码管理等问题”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1年2月5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区妇联主要领导针对在“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审核报销不规范”的问题中存在的管理疏忽,进行了自我反省。二是明确要求财务人员在经费支出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新预算法》和相关财经纪律,财务人员要依据相关规章制度严把经费报销单据审核关,财务分管领导、经费签批领导严把审批关,层层负责,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不论是谁报销一律禁止,确保经费支出合法合规,坚决杜绝跨年度报销等问题再出现。三是固定资产实行了条码管理。四是区妇联党组组织人员开展核查,对所涉及的财务问题进行重点核查,并进行了改正完善。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缺乏研究谋划、部署落实。2018、2020年没有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9年只在6月14日党组会议记录上提到“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半年总结”,没有具体内容和落实措施。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没有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书,没有制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没有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2018年对区纪委监委下发的《关于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没有进行研究部署,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1年2月3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二是签订了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书;三是制定了2021年“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19)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没有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没有对重点工作环节的廉政风险进行定期排查、分析研判,多数人员对廉政风险认识不清,内容不明”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区妇联实际,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加强了对重点工作环节,如财务支出的廉政风险排查,规定定期排查,并建立了工作台账。三是区妇联办公室分别给党组成员印发了“廉政风险”基本内容的明白纸,确保党组成员可以随时看、随时学,努力做到熟知。
(20)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警示教育形式单一。仅以读文件、传达会议精神、观看警示教育片的方式进行,教育载体不丰富,收效不显著”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3月4日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组织妇联党员干部到中央纪委监委网站的网上警示教育展馆参观,并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粮仓捣硕鼠》。警示教育片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倡树廉荣贪耻理念,让大家深受警醒。二是3月18日召开党组织专题分析研判会。深入分析研判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排查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纪律教育,筑牢廉洁从政防线,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推动责任落地落细落实。结合区纪委下发的典型案例通报,引导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对照检视、剖析反思,举一反三、引为镜鉴。三是学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资料。要求妇联党员干部利用休息时间自行学习区党纪党规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妇联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建设基础理论、党纪处分条例等学习记忆,做到学全学深学细,促使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做到自慎、自重、自省,忠实履行职责使命,扎实担当作为。
9、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2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组抓党建工作的主责意识不强,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2018年以来党组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未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班子成员没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1年2月9日召开了党建专题会议,结合区妇联实际制定了2021年党建工作方案,明确了2021年党建工作具体措施;二是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三是明确了班子成员分工,落实责任到位。
(2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支部工作开展不规范。党课形式单一,多是领学条例、文件,结合实际不紧密,质量不高,且未达到规定次数;党员活动日开展不规范,没有制定“党员活动日"年度计划,形式缺乏创新,多是义务劳动、打扫卫生,部分党员参与积极性不高,个别党员长期不参加党日活动;《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随意性强,标题式记录,内容空泛,存在代签、补签、缺漏问题”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月22日下午,观看了《政风廉政就在身边》第一季政治监督。二是3月15日开展了主题为“学党史、强党性”党员活动日,观看了由全国妇联宣传部与央视共同策划的《献礼建党百年 将巾帼故事》系列短片之二《戎冠秀的巾帼故事》。三是4月15日开展了“学党史、颂党恩、缅烈士”为主题的党日活动。四是明确了专人记录《党支部工作手册》。
10、关于“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2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对参加民主生活会人员范围界定不清,民主生活会缺少自我批评环节,相互批评仅停留在建议层面,没有达到“红脸出汗”效果。组织生活会档案资料不全,缺少实施方案、情况报告等资料”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0年1月28日召开了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界定了参加民主生活会人员的范围。二是会上,齐玲同志通报了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其他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从5个方面查摆了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达到了直面矛盾、红险出汗、振奋精神、凝心聚力的预期效果。三是完善了实施方案、情况报告等组织生活会档案资料,并明确了专人负责组织生活会档案资料。
(2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谈心谈话不经常,没有做到谈真、谈深、谈实。2018年谈心谈话内容简单,其中2人谈心谈话内容完全一致,2019年谈心谈话资料缺失,谈心谈话记录不规范,存在后补现象”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4月7日,我单位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办公室工作人员之间开始展开谈心谈话活动。二是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开展“三轮谈心”,主动约谈、自己先谈,班子成员融入到谈心谈话的氛围中。三是以聚焦“四风”问题,坦诚交流、交换意见,将问题摆在桌面上,说清、说实,不走形式,力促活动取得实效。
(25)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评议党员程序执行不严。普遍缺少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党员互评环节中缺乏服务群众、工作业绩等方面内容”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3月26日,召开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支部委员和其它党员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依次对照检查,并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在党员互评环节增加了加强了对民主评议党员程序执行的力度,严格执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三是在注重互评环节中增加了服务群众、工作业绩等方面内容,党员们认真填写了测评表,评出了优秀党员。
1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 改不扎实。对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只制定了整改方案,但未制定责任清单,未明确整改责任人,没有整改报告等相关资料”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了专题会议。2021年2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巡视整改工作。二是按照整改方案,制定了责任清单。三是明确了整改责任人,补充了整改报告等相关资料。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0月24日)联系方式:电话3103921(工作时间)电子邮箱:lcqfl31039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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