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莲池融媒 发布时间:2021-08-03 17:31:32 阅读量:2717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9月3日至11月30日期间,对区人大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区人大机关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检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区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区人大机关党组坚持把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和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的政治任务来抓。巡察意见反馈后,区机关党组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同时,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填制整改台账,明确了任务分工、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股室,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姜旭同志任组长,刘宏欣同志、张莉同志为副组长,机关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
(三)全力推进整改。整改期间,机关党组及时掌握整改进展,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坚持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列入整改计划,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点,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四)强化成果运用。机关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同时,认真梳理反馈问题所涉及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财务监督管理、值班考勤、公务用车等系列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成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要求,区人大机关党组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检查,强化工作举措,狠抓整改落实,取得扎实有效的成果。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三方面12个34条问题,已完成34条,同时建立所涉及问题系列相关规章制度4项,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政治站位不高。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未进行学习传达和研讨交流”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系统学习。制定了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集中学习和自学。二是区人大机关于2021年3月3日在南院四楼会议室召开的机关党组会上,再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研讨交流。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自觉性不强。以集中学习为主要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多以传达会议精神为主,结合实际开展集中研讨和互动交流不多,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党员自学笔记数量、内容较少。部分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掌握不全,理解不透。对河北干部网络学院课程和“学习强国”重视不够,到目前为止,3人没有利用“学习强国”进行学习,没有完成河北干部网络学院课程”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在学习中增加了集中研讨和交流,尤其注意到了结合本职工作谈心得体会。着重加强了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的学习,机关党员干部都充实了个人学习笔记,加入了更多学习内容。二是加强了对全体党员尤其是没有利用学习强化学习的3位同志的培训,由区人大办公室负责,加强了在微信工作群中对学习强国学习和河北干部网络学院课程的日常提醒、监督。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未按学习方案组织学习,部分领导干部的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发言材料和活动总结存在网上抄袭现象,相关档案资料整理不规范,存在缺漏”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区人大机关党组始终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一是进一步强调了按学习方案明确学习标准,细化学习任务。二是规范了档案资料,补充了缺漏的文件,并让机关领导干部注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学习体会,写交流内容,杜绝照搬照抄。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意识形态工作研究讨论不深入,没有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措施。分管领导没有向党组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个别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中也没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内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了以区人大机关党组书记姜旭为组长,刘宏欣、张莉同志为成员的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了对个别领导进行了提醒,在个人述职报告中补充了意识形态相关内容,并要求这些同志定期向党组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5)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没有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对区人大网站监管不到位,网站公布信息审核把关不严。2019年2月28日网站发布的《保定市莲池区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中出现‘庞光明同志为区行政’内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区人大机关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姜旭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刘宏欣、张莉同志任副组长,有关机关干部为成员。二是明确专人负责,不断加强对区人大网站的监管和对相关信息的审核。三是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了业务培训,杜绝今后再次出现巡查反馈的类似问题。
(6)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规范。2019年、2020年学习方案没有审阅签批,部分学习缺少党组成员交流发言和党组书记总结发言环节”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了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反馈的学习方案未审阅签批的问题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今年的学习方案都已报送主管领导,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圈阅。二是在3月19日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结合学习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党组书记姜旭进行了总结发言,并将长期坚持,定期交流。
3、关于“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
(7)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乡镇(街道)建立民生实事项目人民代表票决制不够重视。工作推进缓慢,全区7个乡镇均没有落实民生实事项目人民代表票决制”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对接市人大,按照市人大统一安排部署,严格监督辖区7个乡镇落实好此项制度。二是由区人大派专人,做好各乡镇的指导、监督工作,落实好民生实事项目人民代表票决制有关问题。
(8)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存在短板。建设标准不高,活动开展不经常,效果不明显。部分‘代表之家’存在没有挂牌、制度没有上墙、没有配备必要办公设备等问题,个别人大‘代表之家’一直未开展活动”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出现相关问题的乡镇街道人大进行了指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二是逐个走访了全区所有的人大“人大代表之家”,对硬件设施不达标的乡镇办继续进行督促提醒指导,让每个“代表之家”切实发挥好作用。
(9)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述职报告、评议票缺失,个别乡镇一直未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工作”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在微信工作中下发通知,督促各乡镇在6月底前完成所有代表述职评议工作。二是由区人大会派出工作人员,到乡镇办进行指导、监督。
4、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0)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党组的职责认识不到位。区机关人大党组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的通知》没有深入学习研究,对党组职责领会不深、把握不准,没有紧密结合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对区人大常委会抓机关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分解细化”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在2021年3月19日第五次机关党组会上对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的通知》进行了再次学习,由机关党组书记姜旭进行领学。二是由与会同志发言,对机关党组职责等问题进行了交流。三是对机关管理重要工作认真进行了研究部署,同时分解细化到了每个委室,由专人负责。
(1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运行不规范。制度不完善,未建立党组议事规则、会议制度等制度,班子分工不明确,没有对业务进行分工。2019年机关党组成立以来,未研究过‘三重一大’事项,涉及研究业务工作的党组会议仅有一次”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区人大机关党组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在党组会议题设置上,增加了研究“三重一大”和业务工作的内容。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班子分工,要求机关党组成员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对业务的分工安排抓好分管业务工作。
5、职能发挥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有差距。
(1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监督力度有待提升。监督工作多是采取视察、听取和审议报告等手段,没有充分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开展监督工作,监督柔性有余,刚性不足”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在2021年3月19日第五次机关党组会上进行了专题研究,在后续的监督工作中,会充分运用多种方式,包括询问,质询等,让监督长出“牙齿”,更好的推动区委各项中心工作。
(1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信访工作发挥作用有待提升。信访办挂靠在监察和司法工委办公室,没有建立完善与“一府两院”和其他有关单位的信访联席、信访分析等制度,转办案件不规范,无审批、转办手续、办理情况等相关资料。信访案件办结率低,2018年以来,共受理信访案件27件,有办理结果的仅有2件”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构建横向联动办信访的运转机制,通过统一协调,形成职责分明、相互配合的联动办理信访工作格局。二是加强与公检法及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正确处理好人大主要在监督层面上履职与“一府两院”主要在执法层面上履职的关系,通过切实发挥各自的职能做好信访工作。当前,人大信访工作的三大功能政治参与、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中,权利救济功能被过度扩大,已经成为信访工作的主要功能。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制度应该实现理性回归,突出强调政治参与和权力监督,体现人大信访工作特点,强化人大信访工作与人大监督工作的联系,把人大信访工作紧密融入到人大监督工作中去,加强人大信访督办效果。督办信访案件解决信访问题是人大信访工作的基石和根本,信访问题处理得好不好直接决定了人大信访的工作成效。根据人大信访工作不直接处理信访问题的原则,要加强研究,创新方式方法,规范转办案件流程,通过转办、交办和督办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1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代表议案办理落实思路不宽,重答复、轻落实,“ 后半篇文章”抓得不实。对2018年、2019年的27件基本解决议案和30件逐步落实议案没有跟进督办”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区人大机关党组高度重视,一是在2021年3月19日第五次机关党组会上对“代表议案办理落实思路不宽,重答复、轻落实,“ 后半篇文章”抓得不实进行了专题研究,在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上将加强力度,跟踪落实。二是对2020年和2021年的议案加强了跟进督办,督促政府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15)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调查研究不扎实。2018年以来,没有制定调研计划,调研次数少,调研选题针对性不强,且调研报告质量不高,落实市人大调研任务不到位,2020年3次没有按要求完成市人大调研任务”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调研计划。按照保定市人大关于征集2021年重点调研课题通知要求,各委室分别确定一个调研课题,从中选定两个上报市人大,作为今年区人大调研计划。二是提高调研质量。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时间,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狠功夫,在年底前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文章。
(16)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文风不实。制定文件等文字材料行文不规范、照抄照搬,《莲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中出现“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等字样;2020年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清单内容全部相同”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在2021年3月19日第五次机关党组会上重点对反馈问题做了通报,集体学习了公文写作有关知识。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公文质量和水平,并明确专人在今后对相关材料加强把关。
7、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7)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财务审核报销不规范。部分费用支出没有说明具体用途”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在2月23日召开的机关党组扩大会上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教育,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更加细致。二是重申了财务制度,对相关人员加强了财务培训,杜绝以后再出现类似现象。
(18)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未实行条码管理”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人大机关管理使用的资产进行了核查,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对资产进行了处置,实现了账实相符。二是对人大机关所使用的固定资产种类及使用人所置放地进行了细化管理,实行了条码管理,规范了我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
8、关于“日常工作管理不规范”问题。
(19)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考勤管理执行不严格。未建立考勤制度,请销假手续不规范,迟到、早退现象普遍性存在”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围绕内部管理,完善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等制度,制定印发了《保定市莲池区人大机关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了请假程序,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做到常抓常管常严。
(20)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未落实一车一档、一车一卡管理,出现一卡一天加油两次现象”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印发了《保定市莲池区人大机关车辆调度员工作规定》,由人大办设一名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车辆调度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派车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派车。二是认真填写记录本,对重要事项做好登记和交接,特别是未办完事项,必须交接清楚,不得因此误事。严格落实一车一档、一车一卡管理,杜绝一卡多用现象。
(2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婚丧嫁娶报备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党组成员未按规定向区纪委监委进行丧事办理报备”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相关党组成员进行了教育,同时让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二是警示其他同志,要求机关全体干部都要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报备。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关于“党建主体责任扛的不牢”问题。
(2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缺乏研究讨论和落实措施,班子成员责任分工不明确,抓党建多以支部为主。机关党组成立以来,党组一直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区人大机关党组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二是已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对班子成员责任分工进行了明确,在会议中增加了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的议题。
(2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18年至今支部党员大会没有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3次党员大会不符合参会人数要求,其中,2020年8月31日党员大会仅有6人参加(在册党员27名)。党课质量不高,内容单一老套,多以学习理论知识、党纪条规代替”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按照“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推动工作开展。认真谋划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党建工作总结。一是合理安排开会时间,避免和业务工作冲突。二是对在职党员加强党员教育,严格管理。三是对退休体弱党员强化服务,利用微信群联系传达,送学上门等方式,提升党员动态管理效果。四是积极利用学习强国,多媒体,红色参观学习等平台手段丰富党课形式,提高党课质量。五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提升其工作水平。
(2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日内容不够丰富,次数较少,多是义务劳动、志愿服务,党员积极性不高,参加人数较少,效果不明显。2018年以来仅开展活动9次,个别活动只有5人参加”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在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党日的活动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党日活动内容,增加次数。于2021年2月23日在南院四楼区人大会议室集体观看学习了“学习强国”党纪教育视频,于3月15日集体观看学习了党史教育片,于4月9日观看了“跟着老电影学党史”百场电影放映活动启动仪式,于4月18日参观了留法勤工俭学纪念馆,集体重温了入党誓词,实地感受红色文化。二是保证出勤人数,充分调动同志们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并在每次活动前提醒各位党员积极参加。
(25)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员管理不到位。对8名流动党员未实行动态管理,部分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了流动党员的管理,对8名流动党员纳入了动态管理,参加活动前多次微信、电话通知提醒。二是对部分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逐一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由单位主管领导做工作沟通,上述同志均保证今后在身体允许的条件下积极参加各项组织活动。
(26)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提纲式记录,代签、补签、漏记、错记现象比较严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安排专人对支部工作手册进行管理和记录,规范及时填写相关内容。二是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了业务培训,避免以后再出现类似问题。
10、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7)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程序执行不严格,互相批评不深刻不具体,效果不明显。2018年3月组织生活会只有4人提出意见建议,其中3人的建议均是关于学习内容。2020年3月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简单、浮于表面,对个别成员没有提出批评意见”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在2021年3月19日第五次机关党组会上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程序执行不严格,互相批评不深刻不具体,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明确要求将进一步加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质量,严格程序,保证效果,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对反馈中出现问题的同志进行了逐一谈话,要求在批评中要“红红脸、出出汗”,不能只是浮于表面。
(28)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未见实效。谈话人数不足,相互交换看法思想深度不够,针对性不强,没有达到共同勉励促进工作的目的。2018年无谈心谈话记录,2019、2020两年仅有15人参与谈心谈话”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在2021年3月19日第五次机关党组会上对“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未见实效。谈话人数不足,相互交换看法思想深度不够,针对性不强,没有达到共同勉励促进工作的目的”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增强交换看法的思想深度,增强针对性,达到互相促进的目的。二是针对“2018年无谈心谈话记录,2019、2020两年仅有15人参与谈心谈话的问题”,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自查,分别于3月19日和4月21日两次进行了谈心谈话,并举一反三,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出现类似问题。
(29)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不规范。个别党员民主评议活动未达到人数要求,测评表数量少于实际人数,2018年没有党员民主评议活动记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规范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评议党员时提前做好通知和准备工作,达到规定人数。二是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自查,坚决杜绝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
1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
(30)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重视。2019年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只是以学习传达文件代替会议落实,没有进行研究部署,没有签订责任书、制定主体责任清单,2019年、2020年没有听取党组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工作可操作性不强。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结合自身工作不紧密,清单内容完全相同,没有填写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记实手册”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区人大机关党组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要担当尽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和人大机关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制度,分析和解决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及时更新补充各项资料,责任清单制定更加贴近本职工作。
(3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薄弱。没有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对本单位重点人、重点事、重要岗位存在的风险隐患缺乏分析研判,多数人认为自己工作岗位不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在2021年3月19日第五次机关党组会上对廉政风险问题进行了专题学习,加强了对人大机关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二是对区人大重点人、重点事、重要岗位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了分析研判,并纳入年度议题,以季为单位定期学习、培训。
(3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廉政教育形式单一,方法不新,拘泥于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未结合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廉政教育,教育缺乏实效性,收效不显著”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拓宽思路,运用多种方式,4月21日组织到留法勤工俭学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并计划于8月份赴红色教育基地实地开展活动。二是在组织学习时,更加注重结合身边人身边事开展,以达到增强教育的实效性的目的。
12、关于“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扎实”问题。
(3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对本单位党员信教情况摸排不彻底,6名党员没有签订不信仰、不参加宗教活动承诺书,整改不到位,相关整改资料缺失”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在2021年3月19日第五次机关党组会上对此问题进行了再次通报。二是明确专人,进一步加强了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三是已再次摸排机关党员的宗教情况,并将未签订的补签到位。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一)加强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不断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坚持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长期坚持的事项,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0年8月3日至10月3日)。联系方式:电话0312-3103893;电子邮箱:lcqrd4023@126.com。
中共保定市莲池区人大机关党组
2021年8月3日
分享到:
©中共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定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80124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