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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莲池融媒 发布时间:2021-08-03 17:11:42 阅读量:3756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9月3日至11月30日期间,对行政审批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7日,区委巡察组向行政审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主动性不强,局党组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多以传阅文件方式代替集体学习,制定的学习计划流于形式,局限于传达文件,学习教育方式单一,以集中学习灌输教育为主,交流研讨较少,学习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分别于2月8日、4月2日、4月15日组织人员进行第一次、二次和第三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二是根据区委办文件要求,我局于3月29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并组织观看金一南讲座、收听收看2021年度保定市365百姓故事汇启动仪式暨首场宣讲和“老兵故事”走进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宣讲等活动。三是为党员干部购买(《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4册)学习书籍,共计发放40余本。四是依托“学习强国”、微信群等线上学习平台,开设公众号“每日学党史”专栏,利用电子屏全天播放党史学习宣传口号,营造争先进、当先进、赶先进、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的浓厚氛围。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学习停留在一般化,对一些理论文章和政策文件常局限于读,浅尝辄止,缺乏纵深思考、深层次互动和思想交流。从谈话情况看,部分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还未能真正入脑入心”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集中研讨和观看视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习,坚持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二是加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的学习理解,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三是抓紧抓实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学习的深度和广度,增强服务群众的本领。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深入”问题。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机构改革不到位,未按“三定方案”设置股室、配置人员,未设置法规科,审批卷无统一制式,沿用老办法,审批项目设置不合理、标准不统一。落实 “放管服”改革不到位,“最多跑一次”还不能很好的执行,电子证照没有完全铺开,“证照分离”改革不彻底”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三定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设置股室、配置人员,2021年计划新招录公务员2名,已上报市委组织部。二是现已建立档案室,并指定人员专门对审批卷宗统一规范管理。三是持续抓好“放管服”改革,落实“最多跑一次”,加快推进“证照分离”,电子证照推广。目前,已有21类电子证照推广使用,为广大企业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审批卷检查不到位、填写不规范、审批窗口裁量权过大;缺少对窗口工作人员考评机制,奖惩未及时跟进;不能很好地承担“放管服、审改办、信用体系建设”等5个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常常直接转发文件,简单电话催办,部分起草的材料把关不严”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履行工作职责意识,加大对审批案卷的检查力度,加强对窗口工作的监督检查。二是严格落实考评机制,建立大厅巡查制度,领导班子带头每天巡查1-2次,严格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三是涉及5个领导小组的文字材料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都严格进行审核把关,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根据县(市、区)委书记动态考核月点评和实际工作,组织各相关单位召开工作培训会,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5)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信息系统存在“孤岛”现象,纵向信息不顺畅,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 需要重复录入相关信息, 费时费力;横向信息不顺畅,不同股室信息系统往往互不相容, 导致“信息孤岛”存在, 影响群众的办事效率”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建立数据共享平台,打通网络壁垒,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联系,4月6日至30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到市局参加为期一个月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6)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审批效能有待提升,审批流程不够优化,权力清单、标准化清单更新不及时;审批全流程监管存在局限性,有些后台审批环节未能及时跟进。审批事项和审批表不一致,模板调整不及时”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围绕“材料更简、时限更短、服务更优”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围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做好事项梳理、流程优化等工作。二是加大审批流程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跟踪问效,对照上级有关审批部门及时更新审批事项和审批表,按照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承接事项,及时更新、公示。

(7)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风险防控存在隐患,行政审批局与物业公司合用监控室,大厅业务数据管理没有相应保密制度,存在泄密风险。未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对突发性情况应急准备不够充分”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正在积极联系第三方公司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联系联通公司加装天融信防火墙系统,实现政务外网与无线局域网物理分离。二是协调区政府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及驻厅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合用监控室、制定保密制度”等问题的整改。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8)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局党组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未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对相关意识形态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政治敏感性不高,未按照要求公示民办教育机构申办人及从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和不信仰邪教承诺书”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局党组每年度召开2次会议,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研究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形势教育。二是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纠“四风”和“微腐败”等工作方案,研究制定问题台账,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充分利用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平台,扎实做好行政许可公示,做到信息目录、内容“应公开、尽公开”。

(9)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抓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力度不够,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研究谋划少、具体举措少,开展党员干部意识形态专题教育少,未按要求组织学习《宗教事务条例》,部分同志存在对微信朋友圈发的一些信息,没有辨识能力,随性转发等问题”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根据区委有关通知要求,分析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个人述职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局党组至少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结合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不断提升政治敏感性。二是2021年4月15日,按照要求组织学习《宗教事务条例》,通过意识形态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对微信群、朋友圈等互联网平台信息鉴别力,做到不随意转发。

(10)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利用新媒体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微信公众号“莲池区行政审批局”内容单一,推广不到位,使用率不高,自开设以来,关注人数仅有五千余人,群众知晓率低”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通过朋友圈、电子显示屏、明白纸和宣传展架等媒介积极推广“莲池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截至目前,关注人数已增加至7500余人。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作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力度,定时定量发送群众关注度高、反映效果好的信息,积极协调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利用政府门户网络,助理莲池区推广便民利企信息,充分利用莲池融媒扩大群众知晓度。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形式主义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1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落实上级要求缺少具体举措,停留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特别是在‘放管服’和审批工作中,缺少系统安排和统筹考虑,‘现用现学、急用急学、不用缓学’, 2020年‘冀时办’推广过程中,临时抱佛脚,临时培训,急速上岗,影响了推广效果”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对照省市要求抓好“放管服”改革工作,在大厅显著位置放置“冀时办”和“信易贷”宣传展架,发放“冀时办”宣传材料10000余份。二是充分利用河北政务网、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加大对“冀时办”、“信易贷”、“一网通办”、“云窗办照”APP等网络平台的推广应用,积极与建设银行沟通协调,依托“冀时办”加速推进手机端预约、在线办理,充分发挥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进行宣传。

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部分票据入账不及时,未按照要求及时进行会计核算”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调整1名专职人员负责财务会计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完善和加强财务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对财务人员进行岗位细化,专人专责,严格按照财务制度遵行,不断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1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原始凭证填写不完整,部分费用报销单、产品购销合同未填写日期、领导未签字、费用报销单备注不完整”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严格财务纪律,加强规范监督财务支出报销程序,增强单位“一把手”监督财务力度。按照先由财务科室认真审核,符合规定后报分管领导签批,最后由“一把手”检查把关的管理模式,有效地把好财务支出关。

6.关于“便民服务的能力水平存在差距”问题。

(1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局党组对申办件数量、质量、时间全程跟踪、及时提醒督促不到位,业务办理效率有待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办事能力欠缺,个别审批卷只签名不签意见;窗口工作人员给群众答复口径不一致,缺乏耐心,时有群众投诉”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对办件数量、质量和办结时限全程跟踪、及时提醒督促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批、根据实际填写意见。二是各业务股室利用每周行政例会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面对面讲、手把手教,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三是各业务股室指定专人负责审批卷宗的审核、检查,待核查无误后,由各业务股室严格按照要求分类归档,统一存放至档案室。

(15)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服务大厅为民服务管理还有差距,工作推动力度不够、不积极、不主动。政务服务中心“好差评”评价系统和档案室建设推进缓慢,印发的办事指南和材料清单不规范。政务服务手机APP群众知晓度、社会接受度不高,部分功能模块仍有简化改进空间。今年复工复产时,大厅开始恢复线下运行,未充分进行疏导工作,群众清晨很早到门口排队进大厅取号,给群众造成不便”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迅速研究部署大厅建设,已完成“好差评”评价系统和档案室建设。二是对办事指南和材料清单进一步规范,通过电子显示屏、明白纸和宣传展架等媒介积极推广“莲池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不断改进功能模块,提高群众知晓度、社会接受度。三是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和“云窗办照”APP等网上审批平台,实现个体工商户、企业设立不见面审批,使群众少跑路少排队。四是在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办理流程方便群众企业咨询查看。

(16)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窗口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不足,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少,本级部门自行组织的业务培训也相对较少,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不足,缺乏工作创新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还存在差距”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各业务股室通过每周行政例会总结梳理业务工作,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二是积极与上级业务处室沟通,合理安排窗口工作人员到市局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借鉴北京、深圳等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17)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不够,党组班子对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调查研究少,利用手机APP、微信、微博、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务服务和不见面审批办理宣传和推广力度不足,针对扩大影响力和知晓率提出有效性的措施不够”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建设全员联络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制度,加强对对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的业务指导,对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积极与宣传部沟通协调,通过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新闻网站多种形式宣传推广“不见面”审批服务,进一步简化“不见面”审批操作流程。三是在微信公众号上增加操作指南,简化申报流程。

7.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18)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行政审批项目把关不严,项目资料审核不严,个别项目缺少资料仍审批通过。如教育机构申请人及其从业人员有无犯罪记录和其他违禁事项,只让本人写一个承诺入卷,没有经过相关政府部门核查,存在意识形态风险”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审批档案进行回头看,严把项目审批关,落实逐级受理、审批审核机制。二是分管副职定期对所属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开展经常性的谈话提醒,树立风险意识、底线思维,认真审核项目资料,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19)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考勤制度缺少有效监督,局办公室只是按月收取各股室考勤表,不能如实反映出勤情况;请销假制度不规范,只请假无销假”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全员签订提升服务质量承诺书,建立局党组成员每日带班巡查制度,对上下班纪律、服务态度等方面不定期巡查。二是完善考勤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考核办法,规范请销假制度,进一步推进窗口规范化管理。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0)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会议与其他会议边界不清,局党组会议组织程序不严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支委会合在一起召开。制定的相关制度不严谨,《行政审批局例会制度》中存在‘局党组会议由局长或副局长召集’”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行政审批局例会制度》,对其他相关制度进一步补充完善。二是加强党务、业务知识学习,严格区分党组和办公会议题,细化明确会前沟通、会中讨论、末位表态环节。三是规范会议记录,明确记录责任人,做到字迹工整,真实无误。

(2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会议决策程序不严谨,党组会议研究开支预算时,只研究经费如何使用,财务支出总数,班子成员未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讨论表决”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进一步梳理党组会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重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均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进一步完善会议记录。

9.关于“党建工作不规范,党的凝聚力、号召力发挥不明显”问题。

(2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重业务、轻党建’,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组会上研究业务工作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各项制度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抓党建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党建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完善了党员管理台账。二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意见》、《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我局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了3次集中学习,组织党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讨论交流。

(2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不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不够深刻,没能够做到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严格规范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2月8日和3月10日组织召开了两次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成员坚持实事求是,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解决突出的问题,确保民主生活会达到一定的效果。

(2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党支部2020年工作手册党员信息不完整,支部会议召开不规范,党内活动称呼行政职务;未制定谈心谈话计划,谈情况多、谈不足少,班子成员之间谈话多、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少”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对2020年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信息进行完善,规范党支部学习和组织生活等党内制度,严格党内称呼;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机关工委的通知要求,分别于2月8日、3月10日,按照程序和要求召开了2020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落实了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规定程序。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好党组织生活会,做到求真求实。

(25)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建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机关支部未设置党务公开栏,‘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宣传栏内容存在逻辑错误”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设立党务公开栏,已经对“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宣传专栏“七个有之”内容进行修改,通过党建阵地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党史学习教育等党建活动,指定专人定期对党务公开栏内容进行更换,促进党组织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激活基层组织活力。

(26)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员管理不到位,部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不及时,至今仍有9名党员组织关系未转入;部分党员干部党性觉悟不够高,如谈话中行政审批局部分党员干部不同程度的存在好人主义倾向,个别谈话17人中有13人对班子成员的意见全部为“无”,有对个别班子成员提出多下基层的建议”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与机关工委沟通已经完成9名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制定详实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按要求推进落实,巩固学习效果。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敢于动真碰硬、揭短亮丑,鼓励和支持下级讲真话、道实情、提意见,营造敢说真话、愿说真话、争说真话的良好氛围。

(27)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支部活动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缺乏吸引力。每月党员活动日未能正常开展,党课教育手段方式单一,与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党支部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党员干部凝聚力、向心力不够”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党员集中学习3次,坚持每季度集中学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整体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二是依托“学习强国”APP,要求党员利用业余时间主动学,切实增强党员推动审批工作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三是坚持每季度对学习内容检查交流,切实增强党员相互交流理论知识、互帮共进的积极性。四是借助不同的节日,开展各式外出活动。如:1月协助社区进行核酸检测、3月植树活动等,开阔视野,增进彼此间的情感,进一步加强归属感、信赖感和荣誉感。

10.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深入”问题。

(28)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局党组对管党治党重要性认识不深刻,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未按照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各项任务,推动主体责任深化、细化、实化不够,未制定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大部分机关干部对廉政风险防范认识不足,认为自己没有风险点,不需要防范”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月6日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通过召开专题会、学习传达违规违纪案件、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落实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规范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促进养成自觉学习,自省、自励的良好习惯。二是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问题但又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及时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谈心谈话等预防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三是按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各项任务,推动主体责任深化、细化、实化,制定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

(29)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风廉政教育内容单一、形式简单。廉政宣传不够深入,说教多、互动少,吸引力不足,公共服务场所缺少廉政文化宣传,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廉政警示语句和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内容不足;重点领域的警示教育效果不佳,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学习少,对近两年入职和选调的几名干部职工未进行专门集中廉政教育”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探索党员干部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活动形式,如观看微电影、纪录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方式,使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更加富有亲和力、具有吸引力、增强渗透力、体现感染力。二是通过微信群、学习强国、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廉政文化宣传力度,在一楼大厅电子屏增加廉政警示语句和重点审批领域的法律法规内容。三是根据“微腐败”专项行动方案,所有党员结合实际工作梳理自身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定期对所有人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党组成员定期沟通,约谈提醒。

(30)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股室建设滞后,存在廉政风险。未依据“三定方案”设置政策法规股,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性文件的合法审核监督执行缺位;办事流程合法性审核、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空白;各窗口各行其是,行政审批局未及时对各类审批卷监督检查,统一标准,统一培训,抽查的审批卷宗不同程度存在执行标准不统一,内容填写不完整情况”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依据“三定方案”合理调配人员,设置政策法规股,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指定专人加强对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性文件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政策,重点强化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和理解,确保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准确性、专业性。三是严格加强案卷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卷宗管理专人负责和分管领导审批审查双向机制,对各类卷宗材料及时收集、分类、保存,及时整理订卷、归档,切实提高卷宗质量。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1年8月3日至10月3日)。联系方式:电话5051307(工作时间);电子邮箱:lcqxzspj001@163.com。

 

中共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局党组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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