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莲池融媒 发布时间:2021-08-03 17:16:17 阅读量:1960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9月3日至11月30日期间,对区委编委办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委编委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区委编委办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坚决贯彻,彻底整改,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紧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区委编委办坚持把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任务来抓。巡察意见反馈后,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同时,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和股室,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委编委办主任王红同志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全力推进整改。认真对待区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做到全面坚决整改。对整改进度实行台账管理,凡能立即整改的就立行立改;具备一定整改条件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
(四)强化成果运用。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同时,认真梳理反馈问题所涉及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成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要求,区委编委办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检查,强化工作举措,狠抓整改落实,取得扎实有效的成果。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方面10个20条问题,已完成20条,建立完善制度2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力不足”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重视程度不高,学习缺乏系统性、全面性、经常性。编办没有制定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学习多为党支部组织,学原文读原著前紧后松,开始时集中学,后多为自学,影响学习效果,2020年上半年,党员学习未落实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党支部学习制度,专门制定领导班子学习制度。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文件精神,3月15日、4月16日先后组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暨宣讲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相关会议要求,安排部署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配备必学书籍。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未做到学懂弄通悟透做实。学习多以灌输式读原文为主,学习方式单一,学习笔记不认真,结合机构编制管理与机构改革工作实际学习研讨少,消化吸收、学以致用不足”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多渠道进行党史学习教育。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结束后,全体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进行自学。支部书记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专题课程,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认真抄写笔记,每人手抄笔记不少于5000字。二是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结合编委办实际工作,有针对性地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1月、2月分别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条例为契机,具体内容融入到日常学习和工作中,2月15日组织全体人员进行闭卷考试。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全区机构改革和编制管理还存在差距。在推进全区机构改革工作中,对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机构编制改革决策部署政策规定研究不深,开展工作灵活性不够,办法不多。在区划调整、核减编制后续工作中,对一些单位增加编制需求、机构设立、自收事业单位历史性超编等问题聚焦用力不够,不能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机构编制实名制统计信息系统调整不及时,对机构编制核查缺少制约手段,未能起到及时督促作用”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区委编委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政治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研究、及时跟进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要求,在坚决执行机构编制工作四项原则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质量和水平,谱写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新篇章。二是科学调配,总量控制。认真学习研究现有机构编制政策,紧密围绕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深化和巩固机构改革成果、保障支持重点工作,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在全区机关、事业编制总量范围内科学调配机构及人员编制,将机构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及基层倾斜。三是争取政策支持。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在政策范围内为我区争取更多机构编制资源,用于解决机构设置、编制调剂和历史性超编问题。四是切实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推进和完善组织、人社、编办、财政一网通办工作,实行人员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预算同步监测、动态管理。五是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等机关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领导干部的编制意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对执行机构编制政策不到位的单位加大督查力度并进行通报。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重视宣传不够。信息变更不及时,存在用证就变更,不用证就不申请变更的现象,未对2019年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信息进行抽查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2月22日对全区已登记的129家事业单位发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3月25日对全区已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发放《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服务指南、变更登记服务指南、证书补领服务指南、注销登记服务指南》共计516份,促进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能力有效提升,同时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提高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登记管理工作的认识,使事业单位从“要我登记”转变到“我要登记”,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二是抓好公示抽查工作。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按照1%-3%比例随机抽取事业单位,实地核查,比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和年度报告内容扎实开展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确保抽查工作的公平公开和严肃规范,同时要求需整改的事业单位按期完成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等更事项。通过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有效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提升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的意识,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强化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以严格依法登记为前提,增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严肃性、权威性。进一步规范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的监管,以维护登记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5)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对意识形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班子会上缺少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和研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任务不明确、不具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区委编委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新时期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和研判、学习和宣传。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业务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同步部署、落实、检查。
(6)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运用新媒体宣传能力欠佳。虽设有机构编制网站,但更新发布有关信息不及时,运用新媒体开展意识形态宣传能力不强,办法不多”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运用新媒体开展意识形态宣传能力,坚持正确政治导向,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二是机构编制网站每月至少发布2篇意识形态的相关内容,把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牢牢掌握在手中。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对编制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调查研究”问题。
(7)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机构改革后,对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定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调研不深入,针对部门间职责调整引起的岗位、人员变化,深入基层、听取部门和事业单位意见不够,被动听取问题多,主动了解问题少,墨守陈规,应对办法少,机构编制队伍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还不足,为区委、区政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少,调研报告质量不高”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把调查研究工作作为机构编制管理和各项改革落实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年初明确年度调研的重点和目标任务,确保围绕每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至少开展两次调研,推进机构编制调查研究走深、走实、走细。1月27日区委编委办到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河北保定工业园区进行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摸底调研,主要对开发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事业单位现状进行全面摸底,扎实做好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基础工作。4月22日、23日,分别到东金庄乡、联盟街道开展乡镇、街道改革后运行情况专题调研,主要了解乡镇(街道)与区直有关部门理顺执法边界、职能、层级方面以及第一批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承接、第二批乡镇街道执法事项下放的相关建议意见、建议。制定并发放《乡镇、街道改革后运行情况专题调研表》,共收集反馈意见3大类、17小项,为进一步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奠定基础。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各部门、各单位“三定”后的运转、职责履行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摸底调研,制定并印发了《中共保定市莲池区委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的通知》《中共保定市莲池区委编制委员会转发<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确保“三定”规定切实得到贯彻落实。三是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重点任务,准确掌握《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要求,优化知识结构,补足能力短板,不断提高机构编制队伍政治素养与履职能力,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关于“干部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8)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文风不实。存在照搬上级方案、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2018年制定的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未能与实际紧密结合,停留在一般性的布置,工作的针对性、可操性不够强。2020年11月制定的编办保密委员会的决定,没有结合工作实际,照搬照抄上级文件”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月9日召开整改动员部署会,强调从本质上认清文风不实的严重危害性,从源头上改进文风问题,要求各股室严格执行到位。二是坚决按要求改进文风,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压缩文件篇幅、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文件、方案,加大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三是强化管理,由各股室负责人对文件质量进行审核把关,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保证文件质量。
(9)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干部缺少担当。对机构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示汇报沟通协调力度不够;配合组织、人社等部门的主动性不强,对基层编制工作指导不多;内设股室注重各自分管工作,缺少相互沟通协作,合力不足”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请示汇报沟通协调力度,加大内设股室之间的沟通协作。二是积极主动推进和完善组织、人社、编办、财政一网通办工作,实行人员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预算同步监测、动态管理。三是4月22日、23日分别到东金庄乡、联盟街道深入掌握机制体制运行现状,并现场对基层机构编制工作答疑解惑。四是4月20日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诗歌合诵,向建党100周年献礼,推动各股室在学党史悟思想中锤炼党性、增强认同、加强协作、凝聚力量。
(10)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人员缺少专业技能培训,审计知识缺乏,落实财务制度不精准,存在书写不规范、原始凭证记载不完整,票据粘贴不规范现象”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会知识,强化对财务票据核报资料完整性、及时性、合理性、合规性规定的认识。二是完善内控制度,严格审批报账流程,规范开支管理,强化监督管理。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6.关于“领导班子发挥作用不充分”问题。
(1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编办领导班子只有主任一人,安排部署重要工作和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缺少制约,班子会以全体会议形式召开,无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4月9日印发《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莲编办字〔2021〕5号)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莲编办字〔2021〕6号)。二是积极建议区委组织部配齐配强编委办领导班子,缺配的两名副主任已于5月26日配备到位。
7.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1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建工作缺乏总体谋划和研究部署。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对相关文件学习贯彻不够深入。传达学习文件多,抓落实力度不够,缺少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2020年未能严格按照要求推进落实区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相关要求”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总体谋划部署。1月28日党支部书记召开有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专题支部会议,研究部署充分发挥党支部在疫情防控一线的战斗堡垒作用,强调支部成员要冲在前做表率。2月15日召开支部会议,支部书记传达区委编委办党支部被评为“2020年度区直机关五好红旗党支部”的通报,鼓励支部再创辉煌。同时做好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研究部署及一系列工作。3月15日召开支部会议,支部书记对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安排。4月16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1年度党建工作具体细化党建主体责任,对党支部2021年度工作要点进行研究、安排部署、制定出本单位具体工作要点。同时确定党支部书记专题党课宣讲时间及宣讲题目《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历程、辉煌成就与宝贵经验》。二是坚持学用相结合。充分发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月份党支部结合具体实际工作,组织学习习近平的回信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李瑞芝等先进事迹,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制度,坚持学用相结合,2月15日组织全体人员进行闭卷考试。3月12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研究部署及一系列工作。3月15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4月16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会暨宣讲会,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制作宣传条幅,印发宣传资料36份。2021年1月-4月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6次、党员大会6次、党课宣讲1次、为民服务1次。
(1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支部成员业务培训力度不够。主要以参加上级组织轮训为主,2018年以来只有组织委员参加过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组织过的业务培训,支部内部组织相关学习培训较少,结合实际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党员干部参加学习主动性积极性不高”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宣传。1月28日党支部书记传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调支部成员要冲在前做表率。2月15日党支部书记部署做好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3月15日宣传委员传达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支部书记对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安排。4月16日组织委员传达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专题党课宣讲工作要求,确定支部书记、副书记专题党课宣讲时间和内容。二是开展全员“大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文件精神,3月15日、4月16日先后组织召开了党史学习动员会、推进会暨宣讲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相关会议要求,迅速掀起党史学习教育的热潮。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配备必学书籍和学习笔记本,党支部书记作专题宣讲,全体党员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形式,认真学理论,抄笔记,结合工作实际,集中交流研讨,撰写心得体会。
8.关于“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
(1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对照检视材料结合实际不够紧密,个性不够鲜明、检视不够深刻。组织生活会上谈工作多、谈思想少,谈体会多,谈问题少,未能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2019年2月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未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重就轻,存在“老好人”现象”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深化理论学习。3月9日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理论学习,制定具体学习计划,集中学习后,进行研讨交流。二是认真查摆问题。3月11日按照“四必谈”要求进行谈心谈话,查摆问题,收集征求意见两条。三是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3月12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支部书记和委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随后组织召开全体党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区直机关工委索珍珍书记出席会议。会上,支部书记先作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再作个人检视剖析,然后进行自我批评,其他党员对支部书记提出意见,支部书记虚心接受并提出整改措施。随后进行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结束后,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作述职报告后,党员进行评议。根据会议议程,进行民主测评,评选出3名优秀党员,其他党员均为合格。
(15)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谈话‘四必谈’要求不到位。主要负责人与支部成员、各支部成员之间、支部成员与党员干部之间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不够深入具体,没有真谈实谈,浮在面上。2018年、2019年组织的谈心谈话内容简单,交流不深入,效果不好”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3月11日按照“四必谈”要求进行谈心谈话。围绕“对编委办党支部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对编委办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对照党章,从政治、思想、能力、学习、作风等方面谈谈自己的认识”几方面展开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分别与支部委员、党员谈心谈话;支部委员互谈;支部委员与党员互谈;党员互谈。通过谈心交心活动,认真反省出每个党员自身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一些曾经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相互之间敞开谈、深入谈、谈透彻,真正把问题谈开、思想谈通、意见谈好,消除隔阂,形成共识,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打好了基础。
9.关于“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6)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支部组织活动不够丰富。党支部活动多以集中读报纸、学文件、写笔记为主,组织党员活动内容单一,形式枯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积极性不高”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形式,参观红色基地,开展党史诵读会、书法比赛等活动,掀起党史学习教育热潮。3月15日开展红色诗词硬笔书法比赛,3月29日开展“学党史、知党史、强党性”主题党日活动,4月15日全体党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到军校广场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4月16日党支部书记王红主任带头讲党课,开展党课宣传活动,4月20日全体党员参加“砥砺百年.红色咏颂”诗歌朗诵活动,4月22日全体党员走进留法勤工俭学运动纪念馆进行红色教育并重温入党誓词,提高了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积极性,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的浓厚氛围。
(17)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未能针对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存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缺少宣传阵地,未建立党员活动室;党员的责任意识、争先意识还不够强,抓党建、强队伍、促工作的局面需进一步提升”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党建宣传阵地,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了党员活动室(703办公室),悬挂党旗,张贴“党员初心墙”。4月15日编委办党支部紧密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党员进社区”主题党员活动日,组织党员干部到东湖庄园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清扫生活垃圾、清理隔离带垃圾及废弃物,同时给社区送去清洁工具。二是争先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要求,1月份结合“党员活动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等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深化“双报到”活动,2名同志主动请缨进驻东关社区一线防控,3同志主动要求到进疫情防控“隔离点”14天,共排查解除隔离人员74名,圆满完成了一线防控和隔离点排查工作。
10.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深入”问题。
(18)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不扎实。未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任务及安排》照搬照抄区委文件,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业务工作联系不紧密,缺乏具体落实抓手,压力层层传导不够”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履行好“一岗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二是结合2021年度工作实际,细化任务,明确目标,制定《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安排》《2021年度区委编委办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1年度区委编委办第一责任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是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到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021年以来已召开4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19)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廉政风险防控不深入。廉政谈话方式简单,谈话内容缺乏针对性,未针对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职数调整等环节,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消除风险隐患。针对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职数调整等环节,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事前事中控制与监督工作,从源头上筑牢反腐倡廉防线。二是加强重点岗位和风险点防控,切实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定期进行廉政谈话提醒,提高廉政谈话的具体针对性。
(20)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不够。党内法规学习培训不多,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方式单一,对全体党员干部廉政提醒提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缺乏更加有效的途径和方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运用观看警示教育片、实地参观实践、狠抓正反典型、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警示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3月31日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4月6日组织全体党员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利剑高悬 警钟长鸣》,4月15日组织全体干部到军校广场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教育,4月22日组织全体党员走进留法勤工俭学运动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加足压力,增添动力,提振士气。二是2021年2月25日、4月20日以近期中纪委有关多地疫情防控问责情况和近年来市区查处的定兴县、高新区在换届工作中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严明纪律规矩,引导区委编委办全体党员干部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任务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长期抓、持续抓、深入抓,全力以赴、扎实有序做好后续长效整改的各项工作,不断把从严管党治党工作引向深入。
(一)提升政治站位。引导区委编委办全体党员干部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到党中央提出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自觉当好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二)增强政治自觉。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支部学习为支撑,以“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为助力,创新学习载体和学习形式,坚持领导带头学、拓宽领域学、全面深入学、长期跟进学、联系实际学,不断细化学习专题、深化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法,使学习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切实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强化政治担当。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落实巡察整改与与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唱响主旋律、坚守主阵地、凝聚正能量。坚持好干部标准,营造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一支积极向上、干事创业、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
(四)保持政治清醒。紧抓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驰而不息的作风,狠抓长效整改工作的落实。通过落实巡察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充分运用整改成果,加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努力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五)强化政治责任。有力推进巡察整改任务的全面落实。集中整改只是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的一个阶段,集中整改转为长效整改后,不断推进问题的深入解决,推动制度机制落实,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持续抓好整改提升工作,切实将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坚定实现赶超的信心和决心,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展现机构编制部门的担当作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1年8月3日至10月3日)。联系方式:电话3103857(工作时间);电子邮箱:bdslcqbb@163.com。
中共保定市莲池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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